1987年12月3日,王永慶與當時宜蘭縣長陳定南公開電視辯論時,曾非常明確地,並再三強調地,六輕可以做到“零污染”,比廚房還乾淨,結果呢?
自從六輕來了,沒有一秒鐘,空氣、海洋、土壤、地下水、地方政客及人心,不受污染!沒有一秒鐘,我們生計來源的農作物與養殖水產不受侵損!每天,我們活在癌症的威脅下,每天,總有人家辦喪事!
自從六輕來了,一直擴廠,所排放有毒物質之種類與數量就一直劇增,我們的健康,我們的生存環境,我們的下一代,只能祈禱上天保佑...
這兩項大家都知道的事實說明,現行的法律,管不了六輕的公害與污染,就算有「法」可管,各級政府不願或不敢依「法」行政,我們也莫可奈何!
所以,我們必須自己立法「治」六輕!目前,電子報【自從六輕來了】團隊正在召募志工、有心人一起研讀法律,每週定期開會,準備擬寫『雲林縣監察治理六輕自治條例』草案,這部草案,與現行的法律有何不同?
對六輕各種污染公害之管制標準,要比中央政府公告標準更嚴厲,許多六輕排放但中央政府未管制的毒物,如PM2.5,這部草案要管制。
規定縣政府相關單位,要主動執法,經常執法,從最重處罰,及透明執法,也就是執法前,必須先通知媒體、環保團體、勞工團體、居民一同進六輕廠區,一同蒐証調查,並將蒐証調查所得之事實,於網路公佈,通報各級民意代表、司法機關、國際環保團體、台塑在世界各國設廠所在地之政府與環保團體。
規定縣政府必須編列預算,設置對六輕各種污染公害之監測系統,定期公佈監測結果,並將監測之相關知識、資訊及結果製作刊物,發送給每位居民與在六輕廠區內每位勞工,另外,要鼓勵教導在地居民參與監測工作。
規定縣政府主動積極調查,無條件提供資料、証據及訴訟補助,全力支持六輕污染受害之勞工、居民、農民及養殖業者向六輕資方求償。
我們立法「治」六輕,絕不是要趕走六輕,而是逼迫六輕資方把良心擺在利潤前面,優先保障廠區內所有勞工的健康與生命安全,把無毒的空氣、海洋、土壤、地下水及濁水溪還給咱雲林居民,把乾淨的農業環境還給農民,把乾淨的養殖環境還給養殖業者,疼惜台灣這座寶島!我們立法「治」六輕,是要王永慶的子孫兌現王永慶當年“零污染”的誓言,讓六輕成為善待雲林居民、討賺勞工、土地、環境的好厝邊。
當然,六輕資方必定用盡一切威脅、恐嚇、利誘、交換等手段,阻擋『雲林縣監察治理六輕自治條例』草案在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所以,要達成我們自己立法「治」六輕之目標,只能靠我們自己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動員起來,在2014年底縣議員選舉以前,向每位現任縣議員施壓,那位縣議員為私利挺六輕資方,我們用選票與罷免票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