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報導--綠委提禁燒生煤 排汙大戶驚指出,針對環保署去年「函告無效」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的禁燒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蘇治芬與劉建國選後立馬展現決心,分別提案修改空污法與電業法,爭雲林禁煤/石油焦,令人刮目相看!
我們認為,要讓雲林實現禁燒的路徑有千萬條,條條大路通羅馬,確實有必要多管齊下。然而,六輕致癌物分秒都在荼毒人民,究竟如何才能用最短的時間終止六輕燃煤毒害?其實,有個方法「一秒」就能實現雲林禁燒。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7條,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可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註1)。因此,只要有立委於院會提案撤銷環保署的「函告無效」,經二讀會議決通過就能讓雲林禁燒條例生效(註2)。但為何「一秒」就能實現?
因為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國會單獨過半,只要展現兌現承諾之決心,舉手表決一秒鐘就能讓議案過關!但什麼承諾?
- 早有六縣市民進黨地方首長公開簽署「禁燒生煤與石油焦」,其中三縣市也已推動相關自治條例。
- 蔡英文多次承諾要讓台灣石化業以接近「零廢棄、零排放、零事故」的目標來努力。
- 蔡英文宣示於2025~2030 年達成「低碳無核家園」。
- 近半數現任民進黨立委,於選前簽署改善空污連署書,承諾實現「非核無煤家園」(註3)。
因此,這項議案對民進黨而言,正當性百分百,兌現承諾之義務百分百,讓議案一秒通過之可行性更是百分百!懇請蘇治芬與劉建國委員,儘速於院會提案撤銷環保署的『函告無效』,早日終止六輕燃煤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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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依台灣現行體制,中央與地方權限發生爭議時,有以下三種解決途徑:(A)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B)訴願、行政訴訟;(C)由立法院院會議決。其中,根據《憲法》第111條及《地方制度法》第77條,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註2: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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