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六輕「副產」石灰?台灣生命財產告危!

杜憶如

毒石灰?副產石灰?

  從去年開始,雲林縣、彰化縣四處驚傳台塑六輕廢棄物『毒石灰』隨意傾倒掩埋。所謂『毒石灰』是抗議居民之新聞稿用語,指六輕汽電共生廠煙囪裡的飛灰及底灰,為發電時燃燒石油焦後產生之灰渣。而石油焦乃石油底層之廢油凝結焦物,屬劣質燃料,燃燒時將排放大量二氧化硫,造成嚴重之空氣污染。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詹長權教授研究發現,雲林縣台西鄉、麥寮鄉空氣中二氧化硫含量偏高,二氧化硫被人體吸入後,會在濕潤的呼吸道黏膜上生成具腐蝕性的亞硫酸,使肺部組織受傷害,且二氧化硫具有促癌性,在進入血液後,則對全身產生毒性作用,損害肝臟。同時,二氧化硫亦是造成酸雨之主因,將使農漁作物受傷、死亡。
    此外,『毒石灰』是燃燒石油焦時添加大量石灰石所產生之灰渣,其pH值高達12.5pH值的最高極限是14),屬於強鹼、具腐蝕性,若未經妥善處理,將使土壤草木難生,亦會污染地下水源及空氣。然而六輕認為其灰渣具有再利用之經濟價值,於民國91年起向政府登記為可直接販售之『副產石灰』。

「副產石灰」是全台灣無從察覺的巨大危害

  台灣預拌混凝土工業同業公會於2012年8月,在「工業團體負責人與政府首長座談會」中揭露:台塑六輕將石油焦煉油廠循環式流體化床鍋爐所產生的廢棄物「副產石灰」當成產品,販賣給業者,使得不肖業者拿去與柏油材料、石灰等混用,嚴重影響公共工程安全及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預拌混凝土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董先生並表示,副產石灰混入水泥當建材,會造成建築物膨脹而崩解,其物質具腐蝕性,對人體也會造成眼睛及皮膚的傷害。「台南2年前有某段柏油路出現莫名凹洞,那其實是台塑煉油廠產的廢棄物副產石灰,混入柏油材料導致!」 會中,預拌混凝土工業同業公會嚴正表示,混凝土是百年大業,完成後的建築將影響人們身家性命與財產安全,但雲林縣政府卻將原本應為廢棄物的副產石灰歸為商品,讓業者做不當使用,與石灰混在一起販賣!

中央地方互踢皮球,全台灣人民遭殃!
「副產石灰」其實是「廢棄物」!

  環保署早在民國81年就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公告「石油焦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未經許可,販賣或使用石油焦為燃料或原料,為空氣污染行為」。但六輕每年燃燒70萬頓石油焦,未受合理管制。
  有關六輕將「副產石灰」列為產品,當初是經由內政部營建署的認可,於民國91年公告為產品(註一),但是,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經調查認為將「副產石灰」列為產品有問題,所以於民國100年發函廢除了91年的公告。廢管處副處長賴瑩瑩表示,副產石灰目前的確是被歸為事業廢棄物。

既是「廢棄物」,何以登記為「產品」?

  台塑認為「副產石灰」有經濟價值,故向經濟部工業局取得商品登記。雖然環保署發函已廢除了營建署的公告,認定「副產石灰」屬於事業廢棄物,工業局在副產石灰被隨意傾倒事件頻爆發後,亦發函指示:「爰『脫硫渣』(即副產石灰)等廢棄物雖已登記為產品,若考量對週遭環境有汙染之虞,環保單位仍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列管。」
  然則,何以雲林縣政府仍然認定「副產石灰」為產品,並且對於廢棄物隨意傾倒一事,呼籲環保署、工業局不要互踢皮球,並表示「縣府無相關法令裁罰」?其中有無任何利益勾結之弊端,有無任何圖利特定廠商之嫌,則不得而知。

「副產石灰」正侵蝕全台公共安全

  其實,台南柏油路出現莫名凹洞之案例,顯然,只是目前被暴露被發現之九牛一毛、冰山一角,究竟六輕所製造「副產石灰」有多少?移出六輕之外有多少?那些業者採購,或無償獲得?用於何處?六輕資方絕不可能如實以告,政府與民意機關,不論中央或地方,不論藍或綠,與六輕資方之利益連帶與利益交換關係,皆在密室裡進行,所以,也不可能忠於人民、忠於公共利益、忠於環境永續而對六輕資方硬起來,逼之吐實,何以台塑資方獲得巨利,代價卻是由整體台灣社會付出?

揭開「經營之神」的神秘面紗

  何以台塑六輕竟可以「點石成金」,將「廢棄物」搖身一變為可銷售牟利之「商品」?顯然,資訊不公開透明與法令權責上的漏洞,讓中央與地方得以互踢皮球,為台塑謀己之私利,起了最大的協助效果。六輕的「副產石灰」可以任意移出廠外,散佈流通至全台灣所有的公共工程與私有建築(公司大樓、住宅、廟宇等),運作處置的不透明化導致無從查考、無法可罰。「廢棄物」不僅可以不受管控地隨處傾倒,更可以成為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建築物、道路設施的原料。
六輕不斷以污染環境、侵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獲利的手段,倘若人民百姓不趕緊起而抵制,未來的巨大危害將難以設想!

註一:民國91年的公告單位尚須查證,有一說法為內政部營建署,另一說法則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請支持連署:要求六輕將毒石灰帶回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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