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上十點,六輕又發爐了,這已經是今年以來不知道第N次了!當各式化學物用最粗糙的方式『緊急燃燒』,也意味著大量毒氣直接排放,有幾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1. 六輕每每發爐必然『大量排毒』,三天兩頭就一次,如此頻繁的劇毒威脅,為何大多數沿海鄉親仍不知情、或不以為意?
2. 雲林縣之代表、村長、鄉長、議員、縣長等,以他們各自的職權,分別可以做什麼?應該做什麼?
3. 雲林縣環保局幾乎無一例外地,總在第一時間表示:『沒有超標』,但所謂標準為何?檢測項目為何?如何檢測?如何公告?如何驗證?『沒有超標』是否等於『沒有毒害』?
4. 除了急著宣稱『六輕毫無超標』外,以雲林縣環保局之職權,第一時間能做什麼?更應該做什麼?
【中央社╱雲林縣3日電】
2014.07.03
04:03 pm
雲林離島工業區麥寮廢氣燃燒塔昨晚冒出大火,雖然廢氣排放量未超出標準,但雲林環保局仍要求廠方在15日內提出事故說明。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今天表示,環保局是在昨天深夜11時13分接獲通報,指離島工業區麥寮廢氣燃燒塔有大火冒出,於是派員前往了解。
經現場人員回報,原來是麥寮一廠輕油廠的觸媒裂解製程(M07)在入料期間,因編號E784板層式蒸餾裝置的安全閥跳脫,導致中間產物(混合燃料油氣)緊急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燃燒所致。
環保局指出,這起事件經查並未造成傷亡,至昨夜11時30分為止,已無火光,環保人員初步了解,廢氣燃燒塔使用時機符合法令規範,且廢氣排放流量也未超過標準。
環保局表示,事故地點廢氣排放瞬間最大流量為18.02Nm3/s,並未超過許可核定流量(22.78Nm3/s),因此環保局並未依違反空污法開單告發。
環保局指出,根據環保署台西及麥寮等空氣品質測站資料顯示,廢氣燃燒塔使用後,空氣品質並無重大異常,因此環保局緊急應變作業已在今天凌晨0時34分宣布解除。
雖然廢氣排放流量未超過標準,但環保局仍要求廠方需在15日內提出事故說明。
環保局表示,昨晚已派員在事故地點上、下風處進行空氣樣品採樣及進廠查核,將進行空氣採樣分析,若廠方有違反相關法令,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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