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富源(樹黨雲林海線立委候選人)
「農博」作為蘇前縣長最引以為傲的政績,經費來源是台塑於民國89~103年間,補助雲林縣政府約新台幣55.1億元中的11億(註1),但監察院糾正雲林縣政府在公害治理上嚴重失職,遭外界質疑藉端勒索(註5)!那麼,究竟由台塑撥款之經費應該如何使用才恰當?
我主張:
- 應將「回饋金」正名為「賠償金」(註2)。
- 所有經費應全數用於消除六輕污染、改善工安。
- 這些錢是由全雲林縣民犧牲生命健康財產所換來,如何使用應採全縣公投!
試想,檯面上這五十多億的經費,倘若用於以下幾種用途,今天的雲林縣會有何天壤之別?
首先,至少比照台中火力電廠的平行監測辦法(註3),將六輕提撥之經費,委由第三方公民團體規劃執行完全公開透明的六輕污染平行監測計畫,並於全雲林廣設空氣監測站,引進美國的「社區科學公民監測計畫」(註4),培力、動員全縣居民24小時嚴格監督六輕各式污染,建立公開透明之「六輕污染指紋資料庫」,委託各式學術研究,用科學證明六輕公害,並盡可能地協助所有受害者向六輕提出傷害求償。
其次,於全縣「地毯式」施行「六輕公害影響環境教育」與「六輕工害職業衛生安全勞工教育」,並委託第三方單位針對所有縣民及六輕勞工進行「石化污染特殊健檢」,讓所有疾病至少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公布所有數據,團結最大民意,迫令六輕最大程度落實改善。
其實,上述辦法,還不過只列舉了千萬種消除六輕公害與工害方法中的極小部分。然而,雲林縣政府卻完全反其道而行,造成的客觀結果是,縣政府接受了「回饋金」這樣一個掩飾了加害者與被害者關係,並且同意讓加害者化身為「施恩者」的說法,然後縱容污染日益加劇。
這過程中,哪些人被犧牲了?當然是飽受六輕污染的所有台灣人民和環境,而成就了哪些人?恐怕只有蘇前縣長知道。請問蘇治芬,六輕污染的代價竟然是「血農博」?
註1:
根據本文最下方圖表顯示,民國89~103年台塑麥管部專案性補助重要項目中,補助雲林縣政府總計約新台幣55.1億元。
註2:
就法律上的概念而言,「賠償金」的說法才能還原加害者與受害者之間的關係;而「補償金」則是指確定知道受害者是誰,但可能之加害者成員複雜,因此由政府和某些人概括承受;至於「回饋金」則是在雙方互利互惠的基礎下,給予主動「施恩」的行為,完全掩飾了加害與被害的關係,進而更加鞏固原有的「迫害體系」。
註3:
註4:
『全球社區監測』(Global Community Monitor,簡稱GCM)是一個發跡於美國但工作橫跨全球的非營利組織。GCM提供培訓課程,教導社區民眾使用低成本但品質保證的空氣採樣裝置,並協助民眾將所採的空氣樣本送至GCM建立的研究網絡,分析檢驗空氣中所含之物質,民眾得以將此分析結果作為在地環境運動之用,過程中民眾必須自行建立計畫並且執行。(請見參考資料)
註5:
總計七名監察委員於2013年,聯名發文糾正雲林縣政府,批評:『政府對大型工業建設或嫌惡設施,應要求完全消除汙染,完善環境保護,改善工安,而非以回饋金錢消極應付,甚至遭外界質疑藉端勒索!』詳見糾正案公告,下載糾正案全文。
林富源是誰?更多詳情請見:山海一哥臉書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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