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主權』,才是壹傳媒『買不走的靈魂』!
給壹傳媒工會的打氣與提醒
文/杜憶如《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編輯
壹傳媒《蘋果》、壹電視、《壹週刊》、《爽報》四大工會所提出的主要訴求:
一、明文承諾不裁員、員工薪資福利不變 ;
二、拒絕黑手介入編輯室,不得美化、護航、掩蓋負面新聞 ;
三、簽訂內含編輯室公約、新聞自主公約的團體協約 ;
四、新舊資方應對外說明交易過程 ;
五、黎智英應返台向壹傳媒員工道歉。
其中,第二、三點,正是在捍衛所謂的自由媒體靈魂──「新聞自主權」!
但是,壹傳媒交易案日前完成簽約,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嘉聲於28日發文告知員工,並轉述買賣方達成的三項保障員工權益協議:
一、平面媒體工作條件在交易後將維持現狀,同時尊重壹電視既定的營運策略。
二、集團將會於移交時支付員工於2005年7月1日以前的舊制退休金。
三、集團同意給予交易後仍任職滿一年的員工一個月留任獎金。
看似資方妥協讓步,但細閱之,以上三大協議內容中,為何只回應了工會訴求中的第一點?但是面對五大訴求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新聞自主權」,卻完全不加回應,此又何故?
為何資方僅回應工會第一點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