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國97-100年雲林縣政府委託台大詹長權教授的研究,由於六輕工業區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周邊居民近九年罹癌率較過去成長四倍。
2. 按照民法規定企業經營者致生損害於他人者,對他人之損害需負賠償責任,因此鄉親若因為六輕工業區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而罹癌或罹患相關疾病,甚至往生者,依法可向台塑求償。
3. 可提出求償的當事人:
1. 患有肺癌、肝癌、腎臟病、血癌,以及上述器官相關病變或功能顯著減弱的鄉親。
2. 民國97年10月以後,因上述病症往生者的家屬。
4. 可求償的項目
1. 醫療費用 2.因病喪失工作能力之補償 3.因罹病而增加之看護費用
4.喪葬費用 5.精神慰撫金
5. 費用:
1. 事務費用:每位新台幣一千元。
2. 律師費用:鄉親所獲賠償金額15%,若鄉親案件敗訴或因其他情形無法獲償,則無須支付本項費用。(註1、註2)
3. 訴訟費用:起訴時需先預繳法院之費用,原則上為求償金額的1.1%,若勝訴可全額領回;若撤回訴訟或和解,仍可領回三分之二;敗訴則不退還。
6. 應備文件:身分證明、病歷或診斷證明書(往生者需附死亡證明書)等文件影本。
7. 需要各村在地志工協助,如能付出一點心力為鄉親服務者,請連絡:0932-588441吳日輝或email iii196122@yahoo.com.tw
8. 主辦單位:台西鄉六輕傷害聯合求償推動小組、雲林縣淺海養殖協會
台西鄉六輕傷害聯合求償推動小組製作
註1 本小組擬委任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詹順貴律師辦理後續求償工作。
註2 鄉親所獲賠償金額15%的律師費用,其中6%將撥出成立環保公害案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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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律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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