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

勇伯要讓VCM毒害到何時?



       麥寮鄉許厝分校學童去年因為被檢測出一級致癌物濃度偏高,國家衛生研究院認為與距離六輕太近有關,於是被雲林縣政府『暫時安置』到橋頭本校上課。然而事隔一年,絲毫未見縣府有任何迫令六輕改善之具體作為,家長們抱怨縣府作法猶如幫助六輕『乞丐趕廟公』,無視學童受教權以及村民的呼吸權,決定於8/31開學日自行將學童送回分校上課。


      對此,李進勇縣長表示:為了學童健康著想,「For God’s sake.」,呼籲家長不要貿然帶學生回分校。但我們必須指出,縣府這一年來的作法,再再只有移轉焦點、息事寧人。

       因為『暫時安置』充其量只能稍微降低許厝學童曝癌風險,但對於降低全麥寮居民、學童以及六輕工作者的曝癌風險,卻無絲毫助益,就連距離六輕較遠的麥寮國小學童,都有人被檢驗出高達375的VCM代謝物濃度,倘若污染源頭不改善,縱使把全麥寮的學童都安置到別處,連污染治理的『治標』都還沾不上邊。

      事實上,早該在去年蘇前縣長任內,就該立即偕同縣籍立法委員,親自帶領雲林縣環保局、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之勞動檢查人員,以最快時間進入六輕,進行全工業區之地毯式監測,查明VCM之污染源,依法從嚴懲處與勒令停工,以迫令六輕資方不得不更新製程,消除VCM污染源。

      然而這一整年來,雲林縣政府除了緊急『暫時安置』許厝學童以外,對此再也不聞不問(註1)。彷彿,只要將許厝師生遷離,就能讓事件落幕、讓輿論沈寂,縣府的責任與壓力也自然移轉、卸除?

      我們實在百思不解,『徹查污染源頭並加以治理』這件至關重要的頭等大事,也是縣府的法定職責與職能,為何縣府始終隻字不提?莫非縣府有何不能說的顧忌而在關鍵環節放過六輕?懇請李進勇縣長,為了全雲林縣民健康著想,「For God’s sake.」,別再縱容六輕VCM繼續毒害人民!


註1:雖然『暫時安置』是根據國衛院的第二點建議(將學童就讀學校遷到距離六輕更遠地方)所做之決議,但縣府卻完全忽略了更重要的第一點建議:降低氯乙烯製造廠或聚氯乙烯加工廠的VCM排放。請見國衛院寫給許厝國小家長的一封信


相關新聞報導:




健康疑慮?麥寮橋頭許厝分校學生暫留本校上課(華視)


家長反許厝國小借校上課 李進勇籲共體時艱(中時)


遷校影響受教權 家長:開學回分校(聯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