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9日 星期日

核四公投四種結果


作者:李俊憲

    看來,核四公投勢不可免,要實現【環境基本法】第23條所規範之非核家園目標,核四公投是關鍵之戰,此戰,有四種結果:

    一,有效投票數>應投票數之一半,904萬3228人,停建核四票數>續建核四票數,那麼,不但核四須停建,而且,台灣公民社會空前地凝聚、蓄積了終結核電以實現非核家園之公共意志與能量,下一歩,自是推動核一、二、三提前除役,當然核電國內外政經勢力不可能就此罷休,必定轉戰核一、二、三之延役。
    
    二,有效投票數>應投票數之一半,904萬3228人,續建核四票數>停建核四票數,則不但核四續建,而且,核一、二、三延役,也因之得到了最強大社會支持力量。
    三,有效投票數<應投票數之一半,停建核四票數>續建核四票數,則核四之戰火將延燒下去,但台灣人民追求非核家園之意志與能量將大為消退,而給予核四續建「創造」了空間!
    
    四,有效投票數<應投票數之一半,續建核四票數>停建核四票數,則未來發展,接近二。
    
    不能不誠實指出,四種結果,我們唯有實現第一種,但是,這必須台灣公民社會最大程度之集聚團結,以準總統大選之戰備決心與規格面對,否則,公投結果恐怕不是三或四,而是我們最不樂見之二!
    
    六月一日週六下午四點,將在【虎尾厝沙龍】舉辦雲林縣廢核行動聯盟成立大會,如果,你不願第二種結果發生,就來會師吧!


註:

一、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過關有雙門檻,投票人數須達台灣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

二、904萬3228人是依2012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來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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