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 星期四

懇請詹副署長堅持環運律師路線


詹順貴禁燒.jpg
(阿貴副署長過去用生命捍衛雲林禁煤自治條例,投入全台反空污行動,也不斷投書、上電視,傾全力說服社會支持。影片連結。)

根據中央社2016/05/26報導,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有關雲林禁生煤條例,如果修改後像台中市管制生煤的版本,重送環保署審查的結果可能會和現在不同。」我們希望阿貴副署長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人民不想知道環保署和雲林縣府怎麼互踢皮球,人民只想知道,從中央到地方都已綠色執政,民進黨何時要讓雲林實現禁燒石油焦與煤?

倘若,環保署真反過來要求雲林禁煤條例,修改成只有「管制生煤」而非「禁煤」的版本,那豈不還要縱容六輕繼續燒煤?豈不要讓所有公民費盡心血、好不容易才讓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的禁煤條例,全部又退回立法原點?

別忘了,阿貴副署長過去也是在用生命捍衛雲林禁煤自治條例(註1)!現在,民進黨早已完全執政,掌握國會過半席次,阿貴副署長本身還是環境法律權威,要讓雲林禁煤條例立即生效的方法自有千萬種!

光憑民進黨目前的絕對優勢,雲林縣政府大可直接將「原版本」重送;此外,環保署或任何一位綠委,也都有權向立院提案撤銷之前的函告無效;再者,環保署也可提案修改<空氣污染防制法>,直接賦予地方政府終止燃煤使用許可證之權責(註2),以此類推,方法無數,民進黨都有能力立即兌現!

但環保署若連對六輕之禁煤也要退讓,四年內達成李應元署長之減半承諾,現在即可斷言必定跳票!懇請阿貴副署長堅持環運律師路線,同理那些分秒仍飽受六輕污染的民眾感受,趕緊實現雲林禁燒石油焦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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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阿貴副署長過去曾用生命捍衛雲林禁煤條例,不斷投書、上電視,用最嚴謹的法律語言,論證「實在找不出環保署可以函告無效的理由」,請參考:


註2:
環保署也可提案修改<空氣污染防制法>,針對販賣或使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物質之管制,於第28條增列:「地方政府為滿足地方環境治理之需求與減消民眾健康風險,得中止許可證,許可證申請者不得求償。」從而賦予雲林縣政府直接禁燒石油焦與煤之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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