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 星期日

綠色執政切勿公然毀憲!

(美國環保署指出,燃煤發電至少排放84種毒物/致癌物,因此,如果只禁六輕燒石油焦卻不禁煤,污染改善何其有限!圖片來源


根據自由時報2016/06/10報導,雲林縣長李進勇針對去年遭環保署駁回的《雲林禁煤自治條例》,已指示環保局參考《台中市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修正部分條文內容再重送議會審議。我們警告綠色執政:切勿退回禁煤決議、公然撕毀憲法!

什麼是台中版本?簡單來說,這份法案只禁石油焦而不禁煤,針對生煤只採「管制措施」,四年內目標只需減少40%使用量。

那麼,如果《雲林禁煤自治條例》要被修改成台中版本,那代表什麼?

  1. 新的法案要重新開放生煤使用,這將徹底違背雲林縣議會要求禁燒生煤的三讀決議。
  2. 六輕不用禁煤,每日得以24小時繼續燃燒巨量毒煤!
  3. 六輕必然繼續分秒排放至少132種毒物/致癌物!
  4. 去年已經完成縣議會三讀的決議,不僅這一年來完全被擱置,雲林縣政府從未做過絲毫努力,現在還要完全被扔掉!
  5. 新的自治條例版本必須重送縣議會,重新走完冗長的程序委員會以及三讀程序,始得生效。
  6. 之前全台公民辛苦奮戰,好不容易才爭取到《雲林禁煤自治條例》三讀通過,現在綠色執政卻反過來要求雲林退回立法原點,打掉重練!

《雲林禁煤自治條例》是經民主程序通過縣議會三讀的法制決議,此乃《中華民國憲法》第11章所保障的基本民主與人權,而綠色執政身為人民公僕 / 民意執行者,不僅不曾努力履行決議,現在竟然還企圖將決議翻盤,是否乾脆把整個議會制度通通廢掉?

更何況,早已國會過半的綠色執政,現在要讓《雲林禁煤自治條例》立即生效,根本易如反掌!為何反而上演如此荒腔走板?莫非你們始終都是喊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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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請綠色執政立即兌諾讓《雲林禁煤條例》生效

個人連署:http://ppt.cc/lI9eJ

團體連署:http://ppt.cc/JYIt1

延伸閱讀:綠色執政的禁煤承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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