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連署:請綠色執政立即兌諾讓《雲林禁煤條例》生效


請綠色執政立即兌諾.jpg

【訴求】
1.     請綠色執政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7(註),儘速於立院提案:撤銷前任環保署對禁煤自治條例之函告無效,透過國會過半席次,舉手之勞「一秒」實現雲林禁煤!

2.     請綠色執政之環保署長、地方首長與立委,於鄰近六輕之沿海各鄉舉辦公聽會,親自到場說明「完全實現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之具體時程表!

【說明】
對綠色執政而言,早有千百種方法讓《雲林禁煤自治條例》立即生效,只在為與不為而已。因為,從中央到地方皆已綠色執政,掌握國會過半席次,李應元署長執政經驗豐富,詹順貴副署長是環境法律權威,而李進勇縣長本人還是律師!「禁燒生煤與石油焦」是民進黨對全台人民的再再承諾,現在,人民也賦予民進黨完全執政之權力,綠色執政要兌現承諾輕而易舉,毫無拖詞!

然而,對於分秒都在呼吸六輕致癌物的人民而言,「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卻是片刻也不容拖延!

註釋:《地方制度法》第77條,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可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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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綠色執政的禁煤承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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