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懇請蘇縣長卸任前當雲林陳定南(二)

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販賣或使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者,應先檢具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合格核發許可證後,始得為之;其販賣或使用情形,應作成紀錄,並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前項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公告之。
 
 第一項販賣或使用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核發、撤銷、廢止、紀錄、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六輕燒石油焦、煤發電前,須先蘇縣長治下之雲林縣政府環保局申請“使用許可証”,顯然,從蘇縣長就任雲林縣長以來,未主動積極善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所賦予之職權,迫令六輕資方不斷減少燒石油焦與煤的數量,改燒天然氣、生質燃料,或改採其他綠色發電模式,以保護雲林居民的健康與台灣空氣品質。
 
亡羊補牢,在卸任前,蘇縣長要當雲林陳定南,為時未晚!
 
首先,蘇縣長可與您所指定之接班人李進勇律師(民進黨提名之雲林縣長參選人)一起開記者會,鄭重公佈,六輕使用石油焦與煤之“使用許可証”到期,不再核發新的“使用許可証”!
 

 

 


 



 
其次,蘇縣長安排邀請雲林縣所有縣議員、五鄉(麥寮、台西、崙背、東勢、四湖)鄉長/村長/鄉民代表,共同參觀台灣十二座天然氣發電廠,讓縣議員們與頭人們眼前為憑,六輕停燒石油焦與煤,改燒其他更乾淨、更環保燃料以發電之模式,在國內外,早已行之多年,所以,就六輕之財力與技術能力,毫無理由不停燒石油焦與煤,以大量減排致癌物、毒物及溫室氣體!
 
如此,蘇縣長於卸任前,要在縣議會通過自治條例,於雲林縣境內禁燒石油焦與煤發電,縣議員們也毫無理由反對了!
 
再者,從現在開始至卸任前,蘇縣長應命雲林縣環保局,每週主動通知媒體、公民記者、環保團體及在地居民團體,至少進六輕電廠一次,嚴厲稽查六輕資方使用石油焦與煤發電是否超過許可量,煙道排放物是否超標,並於現場開記者會,公佈稽查結果,只要超量超標,即從最重懲罰。
 
PS:台灣十二座天然氣發電廠
名稱
操作者
地點
長生發電廠(民營)
長生電力公司
桃園縣蘆竹鄉
國光發電廠(民營)
國光電力公司
桃園縣龜山鄉
新桃電廠(民營)
新桃電力公司
新竹縣關西鎮
星元電廠(民營)
星元電力公司
彰化縣鹿港鎮
星能電廠(民營)
星能電力公司
彰化縣鹿港鎮
森霸電廠(民營)
森霸電力公司
臺南市山上區
嘉惠電廠(民營)
嘉惠電力公司
嘉義縣民雄鄉
大澤發電廠
桃園縣觀音鄉
臺灣電力公司
南部發電廠
高雄市前鎮區
臺灣電力公司
大林發電廠
高雄市小港區
臺灣電力公司
通宵發電廠
苗栗縣通宵鎮
臺灣電力公司
興達發電廠
高雄市興達港
臺灣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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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厝掃街拜戶催公投有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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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

六輕工安何時休?蘇縣長硬起來!




    六輕工安事件頻傳,見諸於報章者已怵目驚心、不見於報章者更是巨大的黑數。近來台塑六輕VCM廠(氯乙烯廠)驚傳爆炸,顯現六輕工作場所處處充滿危機,廠區工作者命在旦夕,著實令人不忍。
 
    我們在此呼籲蘇治芬縣長,雲林縣應通過自治條例,成立雲林縣專責勞動檢查機構,對六輕進行徹底的稽查,以迫使六輕改善工安。
 
 
 
    按照現行的法令,對六輕的勞動檢查機構,主要是勞動部中檢所(中區職業衛生安全中心)負責。六輕是全世界最大的單一石化廠區、員工數近萬的巨型工廠,但中檢所業務範圍涵蓋整個中部地區,在人員稀少、業務量龐大的狀態下,如何專心治理六輕?這也造成六輕工安事件頻傳,但無法根本改善。
 
    因此,縣政府唯有成立專責勞檢機構,才能有專門的人力與心力,專治六輕。保障縣民與六輕工作者之生命安全。
 
    此外補充幾點:

    一、現行對於六輕的工安事件,往往是事後處理,亦即出事以後、政府才出來滅火。但根據職業衛生安全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
 
    依據此法令,勞動檢查機構事前即針對六輕工業衛生安全環境不符規定、或有可能發生工安事故時,即予以勒令停工,不必等到工安發生以後才予以救火。也唯有停工,使六輕資方面臨停產、訂單流失、及股市下跌之經營危機,必得改善其工安。這是最有效的處罰方式。 

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懇請蘇縣長卸任前當雲林陳定南(一)

必須肯定,相較於前任縣長張榮味,蘇縣長治理六輕之污染公害更積極,更有作為,但是,離當年陳定南捍衛宜蘭人民健康與環境永續之廉直、堅決、不屈、不移,尚有很大之努力空間。

蘇縣長至卸任,還半年多,此時,已無任何包袱與利害之顧忌,正可大展手腳,效仿陳定南,以攀九年政績之頂峰,樹歷史之令名。

根據蘇縣府環保局委託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之調查研究,証實六輕電廠燒石油焦與煤,產生巨量之毒物與致癌物,是六輕空氣污染主要源頭,以致癌、造成酸雨之二氣化硫為例,六輕電廠排放量就佔六輕工業區排放總量70%以上。

所以,蘇縣長要當雲林陳定南,首先,應在卸任前,通過自治條例,明文規範雲林縣境內禁止燒石油焦與煤發電,迫使六輕資方改燒天然氣、生質燃料發電,或改採其他替代方案。

當然,六輕資方不可能任由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自從六輕來了,雲林縣議會向來與六輕資方“和睦”,因為,通過政治獻金、各種工程外包、採購中介...等,雲林縣議會不與六輕資方發生直接間接之利益關係者,恐無一人?!是以,縣議會怎可能站在雲林人民這邊,站在台灣人民這邊,為保衛健康權與環境權,與六輕資方為敵?故蘇縣長唯有發動雲林人民支持,才能逼縣議員們不敢不挺蘇縣長,那麼,要如何發動雲林人民支持呢?

全縣舉辦「你同意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煤發電嗎?」公民投票

只要蘇縣長下決心,在十月底前舉辦全縣公民投票,即使因【雲林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尚躺在縣議會,而致投票結果不具法律效力,但必將支持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煤發電之強大民意動員出來,展現出來,屆時,那位縣議員膽敢拂逆民意,不在11月31日大選前通過自治條例?

蘇縣長若下決心全縣辦公投,雲林內外之環保團體、公民團體必共襄大業,投入各村里各社區之宣傳、教育及動員工作。

北京市政府去年公佈,為整治空氣污染,2017年,北京全面關停燃煤電廠,如果,連專制、腐敗、無能的中共都能,則民主進歩的蘇縣長,豈有不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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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3日 星期二

鄉親:請勇敢前行

劉欣恆

五月的第一個週末,在松霖的號召下,我與關君在深入瞭解六輕空污對居民健康影響後,決定一同參與麥寮公投的志工工作。
 
途經一座美麗的三合院。女主人一聽到我們想要關心六輕所造成的健康問題,非常熱情的拿出椅子請我們就在禾埕中落座。
大姊很仔細的聽完我們的說明,但也毫不諱言地向我們闡述她的心情:原本她在新北市工作,也買屋落戶了。但為照顧生病的母親而返鄉,剛返鄉之初,也曾參與一些對六輕的抗爭行動,尤其說到連續大火事故的那一年,更是憤慨不已。然而,時過境遷,即便當初參與抗爭,如今卻什麼都沒有,只不斷聽說帶頭人分到一根又一根的煙囪,難免心灰意冷。
 
我對大姊的心情有非常深刻的同理,但,對每一個曾經參與過抗爭的人,應該都清楚,這些努力不是為了別人,也不是為了多那一塊、兩塊的回饋金,是真真切切,希望我們能夠有一個可安居樂業的家園。為了這個願景,即便過去我們曾走錯路、曾經受挫,但我們絕不放棄,也無法放棄!請一起邁開腳步,勇敢踏步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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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不夠用系列:蓋電廠 不如削減夏季用電尖峰

電不夠用系列:蓋電廠 不如削減夏季用電尖峰


只要想辦法削減「夏季尖峰負載」的用電量與時數,或至少讓它不要成長,便可以短期間內減緩台電新建電廠的壓力。

文/謝雯凱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氣候與能源計畫專員) 節錄自低碳生活部落格

【也就因為這樣,我們為了應付夏季用電尖峰的那幾天的那幾個小時,而準備了這麼多發電廠機組。到了非夏季時,就有許多機組閒置,徒增維護經費,核電廠與大型火力電廠機組則趁著冬季輪流排歲修;雖然知道「養兵千日,用在一時」,然而「養兵」也是要錢的。

因此,只要想辦法削減「夏季尖峰負載」的用電量與時數,或至少讓它不要成長,便可以短期間內減緩台電新建電廠的壓力。爭取下來的時間與省下的電廠興建成本,則可以再拿去積極投資節電策略與發展再生能源,或強化台灣電力系統的調度能力,真正舒緩長期的用電需求。

削減「夏季尖峰負載」的方式其實有很多,有些是台電已實施您也很孰悉的手段,有些未實施的,門檻也不高,以下列舉幾個方式,希望能激發您對電力的更多想像。】

全文:
http://lowestc.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17.html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雲林縣政府應依法行政,直接廢止六輕石油焦許可證

雲林縣政府最近治理六輕動作頻頻,針對石油焦與煤造成的空氣污染,縣政府打算通過自治條例,於東北季風時期,限制縣內廠商使用低含硫量的燃料,明顯是針對六輕麥寮電廠。麥寮電廠的燃料有二:一為煤,二為石油焦。
 
我們認為,無須通過自治條例,縣政府應直接撤銷六輕使用石油焦的許可證,其理由如下:
 
    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縣政府是通過六輕使用石油焦之行政主管機關,已有明確法源依據,何須制定自治條例?
 
    二、依據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後段規定,縣政府擁有廢止六輕石油焦許可證之行政處分權。
 
     三、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二條第六款規定,如六輕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中含有毒物質,嚴重危害縣民健康,縣政府可廢止六輕石油焦的許可證。
 
根據縣政府委託詹長權所做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自從六輕來了以後,台西、麥寮、四湖、東勢、崙背近幾年全癌發生率之攀升,與六輕排放之污染物顯著相關。
 
麥寮電廠使用石油焦排放巨量的有毒物/致癌物,嚴重損及縣民健康,與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二條第六款規定符合。縣政府有何理由不廢止六輕使用石油焦的許可證?
 
 



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六輕環評「核定」已超過「總量」限制

苦勞網    文/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召集人葉光芃醫師表示,台灣西半部每年10月份開始到翌年3月,西南季風轉弱,就進入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特別是到了東北季風盛行期間, 濁水溪枯水期河床裸露揚起漫天沙塵,加上大陸沙塵暴的影響現象產生,雲嘉地區受中央山脈阻隔之影響,更不利於大氣中污染物擴散。


102年各縣市細懸浮微粒 (以下稱為PM2.5)年平均濃度,雲林縣為全國第4高之縣市;而102年所有一般測站PM2.5年平均濃度,斗六測站及崙背測站分別為全國77站排名第 19及第26高。石化工廠使用煤與石油焦等易致空氣污染物燃燒過程會排放懸浮微粒(包含PM10及PM2.5)、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 等空氣污染物,進而轉化為 PM2.5,因此針對空氣品質不良時節加強燃料管制有其必要性。六輕等石化工業產生之懸浮微粒影響不僅是雲林 嘉義彰化台南甚至南投都會被影響。】

全文: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528

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雲林縣政府應支持麥寮鄉六輕公投

文/麥寮六輕公投聯盟

    六輕是雲林之癌,要求六輕改善公害,是人民的共同心聲。我們在此呼籲,縣政府應舉辦六輕公投。

    由於雲林縣尚未通過公投自治條例,所以雲林縣政府的公投目前無法律效力。但在公投法通過以前,各地方政府不乏舉辦不具法定效力的公投之先例。何以故?即是要在公投的過程中,對民眾進行動員與教育的工作,以建立民意基礎。
 

回應電子報讀者關於『麥寮鄉公投』的疑惑


  感謝本電子報讀者吳同學來信提出對「麥寮鄉公投」的幾項意見:包括公投命題的方式、縣議員即使簽署承諾書極可能跳票、很多人設籍麥寮卻不住麥寮,投票率如何可能到達八成?相信不少讀者可能會有相同疑惑,所以於此進行公開說明。

  首先,本電子報與《麥寮六輕公投聯盟》此次所舉辦的麥寮鄉公投,純屬民間自辦,並不具法律效力。如果想要舉辦符合法律效力的公投,必須要由雲林縣議會先通過《雲林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才有法源依據,也才能依法舉辦,問題是,現在這個自治條例草案並未通過,還躺在縣議會裡面。




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你住麥寮,也想公投? 只要一個簡訊,立即到府公投!

  今天,《麥寮六輕公投聯盟》要告訴大家一個事實:

  去年年底,全台9家民營電廠被「公平交易委員會」開出60.5億的罰金,因為在2008年到2012年間,他們將自家生產的電「高價」賣給台電,獲取不當暴利,根據調查,光是2009、2010、2011三年,民營電廠靠台電就賺了526億元!如今卻竟敢聯合起來拒絕調低電價。其中,以六輕的麥寮電廠從中獲利最高,所以罰金18.3億元也是最高!

  六輕頑強地說要提起行政訴願,不過這已經充分說明一個事實:六輕的電廠為了減低生產成本而使用夭壽的石油焦與煤作為發電燃料,只是為了「高價賣電給台電」!

  貪婪的六輕一方面用低廉價格向台電購買大量自己需要的工業用電,一方面將自己電廠生產的電,高價賣給台電!也就是說:

1.六輕生產的電量居所有民營電廠之首,但六輕自己不使用,卻高價賣給台電! 

2.財團錢賺最多,但是工業用電因為政府補貼,竟然比民生用電更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