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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蘇、劉爭雲林禁煤/石油焦,如何「一秒」實現?


(圖為台塑麥寮電廠,照片來源。)

中時報導--綠委提禁燒生煤 排汙大戶驚指出,針對環保署去年「函告無效」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的禁燒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蘇治芬與劉建國選後立馬展現決心,分別提案修改空污法與電業法,爭雲林禁煤/石油焦,令人刮目相看!

我們認為,要讓雲林實現禁燒的路徑有千萬條,條條大路通羅馬,確實有必要多管齊下。然而,六輕致癌物分秒都在荼毒人民,究竟如何才能用最短的時間終止六輕燃煤毒害?其實,有個方法「一秒」就能實現雲林禁燒。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7條,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可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註1)。因此,只要有立委於院會提案撤銷環保署的「函告無效」,經二讀會議決通過就能讓雲林禁燒條例生效(註2)。但為何「一秒」就能實現?

因為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國會單獨過半,只要展現兌現承諾之決心,舉手表決一秒鐘就能讓議案過關!但什麼承諾?

  1. 早有六縣市民進黨地方首長公開簽署「禁燒生煤與石油焦」,其中三縣市也已推動相關自治條例。
  2. 蔡英文多次承諾要讓台灣石化業以接近「零廢棄、零排放、零事故」的目標來努力。
  3. 蔡英文宣示於2025~2030 年達成「低碳無核家園」。
  4. 近半數現任民進黨立委,於選前簽署改善空污連署書,承諾實現「非核無煤家園」(註3)

因此,這項議案對民進黨而言,正當性百分百,兌現承諾之義務百分百,讓議案一秒通過之可行性更是百分百!懇請蘇治芬與劉建國委員,儘速於院會提案撤銷環保署的『函告無效』,早日終止六輕燃煤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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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依台灣現行體制,中央與地方權限發生爭議時,有以下三種解決途徑:(A)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B)訴願、行政訴訟;(C)由立法院院會議決。其中,根據《憲法》第111條及《地方制度法》第77條,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註2: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註3:
選前由民團推動「全台反空污抗暖化連署」,其中,承諾反空污有40位候選人當選,民進黨籍佔30位。詳見名單

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六輕公害治理政見》前言:歡迎各立委候選人參考採用


六輕造成的諸般污染與危害早已遍及各領域,影響全台。然而,儘管總統與立委選舉將至,卻仍鮮有候選人提出具體明確且有效之治理政見主張。試問,究竟是真拿六輕「沒皮條」?還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光就一位立委的職責、職權與職能而言,只要真有心,必然可以竭盡所能動用各種法律所賦予之權力、資源與影響力,逐一治理六輕公害。因此,本報編輯團隊依據當前所知,試圖提出一份《六輕公害治理政見》,我們相信,這些不過只是無數方法中的千萬分之一,肯定還有千萬種更好的辦法!

我們將分為十章連載刊出,期盼能拋磚引玉,敦促各候選人積極提出公害治理政見。我們更歡迎任何黨派與候選人採用這份《六輕公害治理政見》、納入競選政見;同時,為促進公共討論,我們期盼任何黨派與候選人提出比我們更具體有效的治理政見,或將這份《六輕公害治理政見》修改後再採用。只要能夠催生更理想的治理政策,我們樂意扮演民主的墊腳石、叩門磚。

同時,為了讓廣大的讀者朋友們快速清楚地知道《六輕公害治理政見》目前已被哪些候選人採用,本電子報將於連載刊出時,同步公布雲林縣各黨派立委候選人採用或參考修改之最新現況。此外,我們也將持續觀察、蒐錄各候選人針對空污與六輕公害提出之治理政見,並彙整製作比較表,並預計於選前召開記者會,公布比較表, 以供選民作為投票之首要參考依據。

本團隊現有之《六輕公害治理政見》共十個章節,分別為:
壹、團結最大公民力量,實現雲林縣禁燒自治條例
貳、全力推動能源轉型,實現潔淨能源
參、致力揭露所有六輕黑箱,舉發所有不法情事
肆、推動六輕污染監測完全透明,嚴懲所有違規
伍、終結六輕工害,落實勞動安全
陸、拆除集集攔河堰,濁水溪水還給台灣人民
柒、還給居民健康風險知情權,推動舉證責任反轉
捌、環評法修法,環評會議在地化
玖、廢清法修法,廢棄物源頭製造者負全責
拾、扎根環境教育,培力發展在地公民組織

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不論環保局長是誰,都要接受公開詢答

雲林縣環保局長懸缺一事,歷經「假甄選早內定」的程序後,又因環通過甄選者放棄就任而陷入難產。對此,雲林縣副縣長張皇珍向媒體表示「由於公開甄選受限較多,未來將不再舉辦公開甄選」。雖然我們認為張副縣長所言毫無理據可言,但我們仍必須主張:不論最後是誰當上環保局長,最後都須接受公民的公開詢答,因為唯有通過公民的考驗,才有資格勝任環保局長。試想,若連公民的需求和疑問都無法當面答覆,那上任後又怎有能力解決?這樣的人憑什麼做我們的環保局長?


我們要在此先拋磚引玉,向未來的環保局長提出以下疑問,邀請諸位讀者朋友共同思考提出給新局長的疑問,更誠摯邀請未來的新局長在上任前公開回答。因為這是能否治理好六輕汙染的關鍵,而治理好六輕汙染也是雲林縣民、乃至中台灣所有人民最重要的盼望。


一、是否能定期接受公民針對環保局施政進行公開詢答?是否願意定期與鄉親公開座談?


二、局長是否能夠效法過去宜蘭縣長陳定南之「青天計畫」,針對六輕汙染違規之部分連續開罰,直到不再違規為止?


三、六輕若多次違規,是否能夠勒令其停工直到改善為止?


四、是否能夠嚴格稽查六輕汙染?是否能夠做到不對六輕預警的稽查?並在煙道口設置24小時自動檢測汙染儀器,一有超標之汙染馬上開罰?


五、是否能定期公布六輕各式汙染物之數據?公開廠區內部所有作業情形?


除了以上,也希望各位公民、公民團體一起討論要對未來的環保局長提出之疑問,歡迎寄到本報之信箱:fpccgoaway@gmail.com或到自從六輕來了臉書信箱上留言,本報將彙整後刊出,期望大家一起努力,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共創雲林湛藍的天空,讓大口呼吸乾淨、新鮮之空氣不再是夢想!

2015年9月21日 星期一

自詡中央山脈,豈能避談六輕治理?

本文同時刊登於蘋果即時論壇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昨(9/19)日表示,「我希望,英派要作為守護台灣的中央山脈,就像是中央山脈幫台灣抵擋風雨。」我們要問蔡英文:避談六輕治理,如何守護臺灣?


  必須知道,六輕公害與工害,乃當前臺灣環境治理、國民健康治理、勞動安全治理、國家安全治理等最刻不容緩之首要問題,這20年來,因六輕而造成之生態浩劫、環境污染、國民健康危害、職業災害、工安意外等問題,早該用國家治理的高度來對待。


  蔡英文在高雄氣爆事件後曾表示,臺灣石化產業必須以接近『零廢氣、零排放、零事故』的目標來努力,但至今卻不曾提出相關政策與政見。此外,從去年到現在,由長期飽受六輕毒害的在地居民與公民團體,自力救濟推動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終於成功敦促雲林縣政府及縣議會通過雲林縣禁燒自治條例,卻在日前遭環保署函告無效,但是,蔡英文從來不曾為此發表隻字片語。


  而即便蔡英文本人在今年5月2日都親自跑了一趟麥寮,仍刻意避開麥寮鄉親,選擇躲躲藏藏地和王文淵密談,雖然蔡英文隔天趕緊澄清是為了商談<財劃法>,但是,私下會見全台最大污染企業之總裁,卻只談財劃、避談六輕污染,難道蔡英文眼裡,只看得見『六輕之財』,而毫無飽受『六輕之毒』的廣大人民?


  近來,蔡英文再三試圖展現「準執政者」的氣勢與能力,但是,倘若蔡英文繼續對六輕治理閃避到底、拒絕對雲林縣禁燒自治條例明確表態、對具體的治理政策隻字不提,我們怎能不憂慮『雖然,藍綠政黨輪替,但是,台塑政權永續』這句施明德退選前的名言將繼續應驗?

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如果麥寮工業專港,發生天津規模的大爆炸……


如果麥寮工業專港,發生天津規模的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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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是個天災人禍的上半年,台灣經歷了復興空難、八仙塵爆、蘇迪勒風災等,而中國在上半年也發生了南京揚子爆炸、南京德納化火災、山東日照石大科技爆炸、福建古雷PX工廠爆炸、天津大爆炸…等等,我們除了慰悼傷亡外,活下來的人們,是否應該正視自己身邊周遭可能會發生的事故?

以雲林而言,六輕的爆炸時有耳聞、甚至已經快到見怪不怪的地步,從2004到現在就發生過至少8次爆炸,更在2010年7月7號和7月25號,相隔18天發生兩起爆炸案,雖無人傷亡,但是造成的空氣汙染和人力物力消耗十分巨大,這樣的六輕就如同一顆不定時炸彈一般,矗立在雲林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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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拿這次天津大爆炸的波及範圍來算,爆炸燃燒範圍是半徑3公里左右,麥寮鄉肯定首當其衝遭受爆破,連麥寮唯一的醫院─長庚醫院也在爆炸燃燒範圍內,長庚醫院肯定是會被摧毀。而天津大爆炸中造成的門窗震破範圍為半徑10公里左右,若爆炸發生在六輕,其震波範圍幾乎是整個麥寮鄉都包括在內,不僅如此,鄰近的台西鄉、東勢鄉、彰化縣大城鄉等地也有部分區域身在其中,如此大的範圍中還包含了許許多多加油站、管線等等,這是何等恐怖的情況。

如果六輕爆炸了,造成的空氣汙染和人命損失,不只我們台灣的農產品遭受極大影響,昨天(8/13),台塑六輕實施了毒災演練,由於演習中漏洞百出,被雲林縣縣長李進勇先生痛批「差遠了!」這樣的工廠裡面含有極多的易燃物與毒物,爆炸了,該怎麼辦?爆炸了,我們該逃向哪?看看天津,想想六輕,我們真的能夠承受一次這樣的災害嗎?

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雲縣府與六輕究竟「為誰溝通為誰談」?

 雲林縣政府即將於6月26日與台塑六輕進行就職後第二次的「溝通平台會議」,基於對前次溝通平台會議的回顧檢視,我們呼籲所有公民對此會議保持警覺、嚴格檢視下列問題:

 一、上次的溝通平台會議,毫無公布任何會議資料,會議過程更將人民排除在外,連記者都不能在場旁聽記錄。倘若縣府問心無愧,禁得起檢視,為何迄今始終不願公布任何影音紀錄或文件檔案?如果此次仍採行毫無可信度的密室會議,雲縣府與六輕的「溝通平台」究竟是「為誰溝通為誰談」?

 二、上次的會議議程,有半數以上都是透過各種名目向台塑六輕索討經費(包括:環境道路養護基金、繼續執行平地造林、農業安定基金、成立健康促進基金、電力及產業開發協助基金)。當「索討經費」與「治理污染」同時列入同一場『密室會議』的議程中,且前者顯佔大多數,要人民如何相信縣政府?縣府的真實動機究竟為何?

 三、才在兩天前(6月24日),縣政府針對六輕兩張生煤使用許可證,從原本『只有展延半年,並於四個月內補足資料』的決議,一下子卻逆轉為『縱有再多疑慮,仍一口氣展延兩年』,形同倒退審查,對台塑放水!對此,李縣長完全未提出有公信力與說服力的解釋,已讓所有公民對李縣長的信任跌到谷底!緊接在26日縣府又要與台塑會議,如果全程無法公開透明,縣府將更加無法取信於民!

 呼籲李進勇縣長:這次的「溝通平台會議」務必完全公開透明,全程電視 / 網路直播,並向人民充分解釋:為何在「台塑仍不願承諾準備停用生煤、且資料數據依然不足」的情況下,竟反而同意許可證展延兩年?否則,所謂的溝通平台究竟是「為誰溝通為誰談」?人民保證只會有無數的合理懷疑。

2015年6月22日 星期一

【轉載】燃煤不只空污問題,還有無法處理的毒煤灰






編按:
 感謝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Act Twn )整理出這份資料。
過去許多媒體與朋友(包含今天早上的聯合報社論),都誤會燃煤只會造成排碳問題以及PM2.5的問題。似乎只要採用更高技術,就可以「安全無虞」的繼續燒煤。
 但是,殊不知,燃煤的問題,絕非僅止於此。
 除了二氧化碳及顆粒物外(PM2.5),還會從空氣中排放重金屬、多環芳香烴、苯......等一級致癌物外,燃燒後的煤灰(含重金屬與各種致癌物),更是一個無法處理的大麻煩!繼續燃煤,就是繼續製造無法處理的有毒垃圾,囤積留給子孫。


 空氣污染已讓台灣中南部人民忍無可忍,雲林縣政府已在今年6月10日率先公告《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規定1年後縣內產業 不得使用石油焦、2年後不得使用生煤。對此地方自治決定,台灣當局經濟部早已表態該條例牴觸《能源管理法》無效,且空污主管單位環保署長魏國彥竟還有閒暇接續撰文批判該條例為"山寨版地方自治"。(詳閱: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616000569-260109)


 其實,台灣近來每年都燃燒超過7000萬短噸進口的煤炭發電和生熱,燃燒如此巨量的有毒煤炭不只已造成台灣空氣長期嚴重污染,還逐年留給台灣將於明年公元 2016年就找不到任何地方可以安全填埋的七百萬公噸含有毒重金屬和其他有毒物質的煤灰(coal ash)。[詳見附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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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環保署長沈世宏在2012年就急著要求廢管處長吳天基到處舉辦「推動安定化無害化廢棄資源物填海造陸(島)政策」公聽會,也承諾在2013年3~7月期間完成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填埋有毒廢棄物之料源篩選,滲漏及海洋生態影響。(詳見附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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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迄今,兩年過去了,台灣環保署仍未完成召開專家會議以充分討論前述有毒廢棄物填海造陸對環境和海域生態影響之承諾,亦未檢討現行TCLP(毒性特徵滲濾方法)是否不適合做為填海料源之篩選方法,卻繼續任由台電繼續在彰化縣彰濱工業區線西區大量填埋有毒煤灰,要繼續毒化台灣海域!


 面對台灣將在距今日只有半年的2016年,就找不到任何台灣陸地廢棄物掩埋場所可以安全填埋有毒煤灰和垃圾焚化之底渣、爐碴、灰渣,我們只見各類有毒廢棄 物繼續到處違法濫倒於良田和海岸溼地,卻看不到現今台灣馬政權的環保署有任何時間壓力,要拼命解決台灣有毒廢棄物安全填埋之環境大問題!(詳見附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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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環保署長魏國彥在批判和准駁雲林縣政府為保護縣民生命健康而訂定前述自治條例的備查作為之前,是否也應先考量其職責,應先勇於公開告訴台灣人民到底台灣有無任何地方可以安全填埋那些燃煤和燃燒石油焦等不斷製造出來的極鉅量[有毒可致癌的]煤灰呢?


相關參考資料:
1. "With Huge Coal Ash Fines, Justice Dept. Puts Industry on Notice", insideclimatenews (2015/5/21) -http://insideclimatenews.org/…/huge-coal-ash-fines-justice-…
- "In contrast to weak EPA regulations, recent ruling takes a strong stand on mishandling of coal ash by utility giant Duke Energy."
2. "GOP senators wary of (US) EPA coal ash rule", The Hill (2015/6/17) - http://thehill.com/…/245267-gop-senators-wary-of-epa-coal-a…
- "The rule will take effect in October, 2015, and is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s response to a number of high-profile coal ash spills in recent years."
3. "EPA continues to regulate disposed coal ash as nonhazardous waste but greatly upgrades impoundment and landfill standards", Hogan Lovells (2015/1/09) - http://ehoganlovells.com/…/1cfa543970191ea191bbc37ee08adeed…
4. "Final Rule: Disposal of Coal Combustion Residuals from Electric Utilities" - The US EPA Administrator, Gina McCarthy, signed the Disposal of Coal Combustion Residuals from Electric Utilities final rule on December 19, 2014, and it was published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FR) on April 17, 2015 - http://www2.epa.gov/coalash/coal-ash-rule


2015年6月21日 星期日

環保署要開會討論備查,就該在雲林開!


 雲林縣政府公告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環保署在端午連假前已收到公文,將在24日星期三下午環署召開會議,包括行政院相關部會包括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法規會都將與會共同討論是否備查,當天將彙整意見,並由環保署空保處做出政策判斷,由環保署長魏國彥簽核。

 經過許久的努力、眾多公民團體與居民鄉親四處奔走,自治條例才終於走到「面臨是否備查」這一步。但這樣關乎生命、安全、健康和未來的重大會議,不應該是在遠離雲林200多公里的台北環保署開會。環保署應該將會議遷移至雲林來開,讓這些從來沒有親眼見過的官員們看看,雲林這十幾年來千瘡百孔的土地、憂愁怨嘆的臉孔、烏煙瘴氣的天空,到底是誰一手造成的?

 這樣的討論,甚至應該要讓居民直接和官員對話,一起參與討論。居民是位在第一線、感受最為深切的;而官員,時常都只是看著數據、看著影像、看著文字,他們無臭無感,沒有辦法去想像。到底要如何讓這些高高在上、遠在天邊的中央政府官員們,去了解被挾制在土地上、奮力地去生存的在地居民呢?唯有來到雲林、與居民面對面才有辦法。

 這不是只有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的事,這是人民與中央政府之間的事,最直接的,就是讓官員們與居民們到同一場合,呼吸相同的空氣、感受相同的環境、看看相同的面孔,秉持著做人的基本道理:「同理」,才能夠將居民的聲音實際地傳達到,也能讓居民參與,為自己的健康、空氣、天空與孩子奮鬥。

 環保署,既然要開會,就該來雲林開!

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經濟日報】真懂經濟?

 經濟日報610日以「社論」之姿,評論雲林縣推出之「禁燒石油焦與生煤」自治條例。但文中所提及數項內容,不禁讓人懷疑,【經濟日報】真懂經濟?

一、該文提及:「PM2.5對人體的影響,基本上這部分爭議較小,PM2.5的確會危害人體,只是危害因果程度並還不是很清楚」

 但事實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癌症總署(IARC)都已經認定PM2.5是一級致癌物。誠如我們不會懷疑WHO和國際癌症總署提出的「吸煙、嚼檳榔會致癌」的研究結果,PM2.5的致癌影響也是上述兩個國際衛生單位提出的啊!難道,上述兩個世界級衛生單位所做的研究成果,仍不足以讓【經濟日報】承認其危害因果程度?那麼,【經濟日報】究竟會願意相信誰研究出來的成果?

 再者,空氣污染造成的健康損失,也是企業的外部成本,過去從未納入計算,但不能當作不存在!如果要談總體經濟,當然要把此項成本算入。

二、該文提及:「目前國際間也沒有『禁燒生煤』的政策或手段」

 【經濟日報】難道不知,攸關全球經濟動向的G7剛做出「7國領袖已同意在這世紀內將全球經濟「除碳化」(decarbonise),逐步減少以至完全淘汰化石燃料」的結論。化石燃料中,最大與最常使用的燃料,就是煤炭。難道【經濟日報】認為,G7各國領袖的言論,不足以代表「國際」意見?(風傳媒:G7承諾:21世紀結束前淘汰化石燃料

 別的地方不說,離台灣最近的北京市政府,就是透過地方自治,已經將北京列為禁煤區,並宣示在2020年以前,北京就要完成全區禁煤。而明年就要關停所有的燃煤電廠。因而最近幾乎每天都有一則關於北京燃煤電廠或鍋爐關廠消息。而剛閉幕的世界衛生組織(WHO)會議也做成正式決議,將空氣污染列入世界上最大的單一環境健康風險,並要求會員國推動採用清潔能源,逐步減煤、限煤與禁煤,並以更嚴格的標準限制電廠排放。這些新聞,都不乏華文資料與相關翻譯報導,希望經濟日報能予以正視。

三、該文提及:「禁止廠商燒生煤與石油焦,必然影響工業產值」

 以台塑六輕為例,因為麥寮汽電屬於民營電廠(IPP),所以,長年以來,雖然大部分電力是用在廠區內使用,但台塑仍可將電高價賣出在低價買進台電的電,這中間的差價,竟由全民負擔。這部分並非筆者自行揣測腦補,而是多次遭到監察院的糾舉的事實,您也不應該視而不見。如果因為這樣而影響工業產值,使得企業無法經營下去,那麼這樣的企業,真的有競爭力?

四、該文很深入的分析經濟部與環保署對於pm2.5的來源的差異,並認為,難以認定工業是PM2.5最大污染源。只要做好加嚴標準即可。

 很多支持續燒煤炭的人,會有類似這種說法的觀點。但,這個說法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目前依照法規,所能限制的是提高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但針對pm2.5的排放量與檢測方式付之闕如,所以,真能藉此改善pm2.5,仍值得懷疑。

 (二)燃煤所產生的並不止PM2.5,還有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重金屬、戴奧辛、多環芳香烴、苯等致癌物。如此多的問題,都是在這些造成的健康風險並未納入總體經濟計算下,才會讓人產生「燃煤很划算」的錯覺。如果都將這些納入「健康風險評估」,並將預期造成的健康損失及衍生的經濟損失,納入電價成本,那麼,燃煤划算嗎?

五、該文的主標為「環保及產業發展真不能兩全?」

 國際貨幣基金(IMF)最新的研究指出,全球化石燃料公司每年獲得5.3兆美元補貼,相當於每分鐘接受1千萬美元,比世界各國政府投注在醫療費用的總和還要多更多。據IMF估計,5.3兆美元的補貼佔全球GDP6.5%

 世界衛生組織更提供數據指出,為了治療空汙受害者、彌補因病或早夭而減損的經濟收入,各國政府被迫花費約2.65兆預算,是補貼化石燃料的一半費用。在所有的補貼中,煤是汙染最高的燃料,不但會造成當地汙染與全球暖化,也是全球碳排升高的元兇,卻是接受補貼最高的能源,超過一半。(以上資料,請參見:油價便宜?騙人的! 化石燃料補助每秒吃掉500萬台幣

 假使IMF的研究為真,那麼,燃煤是否「划算」,是頗值得重新考慮與思量的問題。不知【經濟日報】是否算過,每年台灣花在燃煤的補貼上到底有多少呢?更不用說,台灣一直備受詬病的購煤合約與電價計算公式。

 所以,問題不在「環保與經濟能不能兩全?」而是,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到底是不是台灣現在與未來,都應該要擁戴而不容質疑的模式。

 這種錯誤對立「環保與經濟」,世界各地早已有很多人展開反省,並試圖找到新的發展模式,就以日前在G7各國支持下所展開的「阿波羅計畫」為例,就是希望研發更環保、更節能的綠能科技,取代現有石化科技。(G7催動「全球阿波羅計畫」 要讓綠能更便宜

 以上五點回應,希望【經濟日報】的社論撰文者,能夠更深入的瞭解空污對經濟所產生的真實影響,切莫僅隨經濟部觀點起舞。

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

經濟部不該沒有國際觀


 雲林縣甫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經濟部就立馬急匆匆地對媒體喊話,主張地方無權禁用生煤與石油焦。然而,殊不知,歷史上空氣污染的整治,地方向來走在中央之前。

 根據蕭代基教授研究,1955年,還在戒嚴時代的台北市政府,就曾為了台北嚴重的空氣污染,制訂《台北市生煤管制使用辦法》。雖然當時主要是禁止市民用生煤取暖,但顯見祭出禁用生煤手段以控制空污,雲林縣政府絕非台灣首例。而中央政府對市民健康長期不聞不問,更是逼得地方政府採用雷霆手段的根本原因。

 除了台北市外,加拿大安大略省2013年底以前即將淘汰兩座燃煤發電廠,成為北美洲第一個不用燃煤發電的地區。離台灣最近的北京市政府,也是透過地方自治,將北京列為禁煤區,並宣示在2020年以前,北京就要完成全區禁煤,明年就要關停所有的燃煤電廠。美國能源部也在年初表示,美國今年將有4.3%的火力發電廠退役。

 這些努力都是因為剛閉幕的世界衛生組織(WHO)會議也做成正式決議,將空氣污染列入世界上最大的單一環境健康風險,並要求會員國推動採用清潔能源,逐步減煤、限煤與禁煤,並以更嚴格的標準限制電廠排放。

 就連一項最在意經濟發展的G7,也做下「7國領袖已同意在這世紀內將全球經濟「除碳化」(decarbonise),逐步減少以至完全淘汰化石燃料。」化石燃料中,最大與最常使用的燃料,當然就是煤炭。

 有這麼多的例子在前,經濟部還能簡單以「地方無權禁用」,幾個字打發雲林人及長期飽受空污之苦的中台灣民眾嗎?

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天然氣危險,發生氣爆怎麼辦? 破除『反禁燒』流言(三)



流言⑦:歐美等先進國家也有燃煤發電,要求六輕禁煤並不合理?

       事實上,禁燒石油焦與煤早已是當前世界趨勢,世界衛生組織(WHO)於今年5月26日會議正式決議,將空氣污染列入世界上最大的單一環境健康風險,並要求會員國推動採用清潔能源,逐步減煤、限煤與禁煤,並以更嚴格的標準限制電廠排放。

       此外,就連對岸的中國大陸,推動禁煤也是如火如荼:北京將於明年停關所有燃煤電廠,天津將於今年10月底前,淘汰180座燃煤鍋爐,拉薩市早已全面禁煤,還有各大都市以及長三角、珠三角等地,也紛紛立法劃設禁煤專區。

       試想,中國的煤炭產量、消費量均為世界第一,並且遙遙領先於其它國家的總和,如此之產煤大國,產業鍊渉及之政商權貴利益以及就業人口何其龐大,但為治霾害說禁就禁,台灣人眼中罔顧人民健康、草菅人命之中共能,號稱民主的台灣政府為何不能?

流言⑧:天然氣管線危險,如果再次發生高雄氣爆事件怎麼辦?

       安全問題是管理者的心態與責任問題,不該因噎廢食,否則,六輕廠內早有液化石油氣之儲槽,當初是否也不該核准其設廠?

       天然氣發電早已是行之有年的成熟技術,除了台灣早有12家天然氣電廠,世界各國的先進石化工業,也大多是以天然氣作為主要能源,此外,天然氣亦早用於台灣家戶能源,管線遍佈全台,倘若照此邏輯,豈不是全世界都應該禁燒天然氣?

       事實上,台塑過去多次工安大火,總是歸咎於緯度和海風的鹽度過高,然而,放眼世界上同樣緯度必且設置於海邊的石化工廠何其多,但為何只有台塑六輕工安意外接連不斷?終歸到底,唯有企業經營者真正負起企業社會責任,方能有效杜絕工安意外!

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說明會後報導】熱心瓦磘居民急動員 讓空座位變滿場

 本報舉辦的禁燒石油焦與煤立法說明會第三場於麥寮瓦磘村。感謝麥寮鄉民代表會主席蔡長昆、柯蔡宗親會總幹事蔡和恩、麥寮鄉調解委員周美霞、麥寮民眾服務站主任王國文出席說明會,說明會中蔡長昆表示支持改善汙染:「台塑不可以因為石油焦比較便宜,降低成本卻賠上地方上的健康。」

 同時我們也邀請了縣長、第五選區縣議員及該村村長出席,但皆沒有出席說明會、也沒有派代表參加,在鄉親共同關心這個問題同時,公僕們卻沒有到場,實在非常可惜。

 另外,十分感謝當地志工的大力支持與宣傳,此場次說明會參與的村民很多,但並不是一開始就如此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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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普遍村民不清楚現況,所以危機感不足,即使我們透過一戶一戶的拜訪解說,仍效果不佳。說明會表定時間已到,現場卻不見幾個村民。幸好長期支持的志工蔡小姐,帶著全家來參與說明會,蔡家人特地提供了西瓜,還主動廣播動員村民參加,現場的其他在地志工緊急打電話找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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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來分鐘後,現場開始慢慢坐滿,志工們出的每一份力都如冬日裡的太陽。要是沒有在地志工的參與,勢必無法讓更多人也意識到這是自己該參與的一戰,唯有鄉親的力量最大化,才是對我們的環境、社會真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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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少數人的微薄力量絕對不夠,鄉親共同參與的力量才是關鍵!

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請縣議會立法將「審查權力」透明化與民主化


現行之環境管治法律賦予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很多自治之權力,其中之一,對企業提出有危害環境之虞之各種申請,先予以審查,以決定許可、核可與否之權力,事實上,這不止是地方自治權力,更是地方政府之公共職責,保護環境與人民健康之公共職責!
然而,從石油焦與生煤使用許可証黑箱,及陳椒華/林進郎兩位環保運動前輩所揭露雲林縣政府違反【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証管理辦法】第21條之另一許可証黑箱來看,雲林縣政府背棄了公共職責,但善用了“自治權力”以遂行密室之私!
權力,只要於密室、黑箱裡運作,必受私慾私利驅役,而背棄公共職責,戕害公共利益!要使公共權力為人民盡忠,為公共利益服務,唯須兩化,透明化與民主化。
但是,現行法律並未約束,執政者與公務員非履行透明化與民主化不可,所以,須請雲林縣議會儘速立法,將雲林縣政府之「審查/許可/核可」權力予以下述之透明化與民主化:
一.禁止雲林縣政府閉門審查與書面審查,審查過程須採公開、透明、民主之會議,全程線上直播與電視直播。
二.審查會議之時間與地點須於會議前一個月公告與宣傳,宣傳方式至少包括:
◎發新聞通知;
◎發公告予各公民團體,於其臉書、電子報、網站刊出;
◎有線電視台跑馬燈;
◎請全縣各村里長廣播。
三.所有相關資料,須於審查會議一個月前,於雲林縣政府專網刊出,不得隱匿、拖延。
四.審查會議須讓與會者充分發言,充分民主討論,未到場之縣民或公民團體,得經由網路或智慧型手機發表意見。
五.除了會議審查外,還須實地實際調查,雲林縣政府須偕同公民、學者、專家、媒體至申請者(企業)生產營運之實地,進行實際調查,調查全程影像紀錄,申請企業不得干預、阻撓、限制,違者停止審查,退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