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 星期一

【轉載】公開六輕所有許可證 證據才能化解爭議


本文轉載節錄自環境報導
文‧朱淑娟 2015.9.16
六輕許可已超過環評量?環團要前後任雲林縣長出來講清楚。

 台塑六輕陸續提出四期4.6到4.10擴廠計畫,其中4.6、4.8、4.9三個計畫與之前的五期內容重疊,在多次審查會中,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質疑揮發性有機物的環評核定量、儲槽申報量、查核量交代不清,未釐清前不應繼續審查。環保署去年決議這三個計畫未釐清排放數據前,暫停審查。
 但陳椒華表示,以101年7月做為查核基準已經失真,因為她發現,雲林縣政府在102年底到104年初已發放部分六輕五期擴廠許可證,包括台塑聚氯乙烯廠(PVC廠)、四碳廠(C4廠)、碳纖廠(CF廠)、高吸水性樹脂廠(SAP廠)的VOC、SOx、NOx都已超過環評核可量。環評還沒審完,先發給許可已涉違法。
 雲林淺海養殖協會林家安要求,前後任雲林縣長蘇治芬、李進勇應該說清楚。台西居民丁瑩瑩說:「六輕汙染不是政治題、法律問題,是良心、人命問題」。耘林藝術人文協會林富源則痛批:「一個企業要靠吞噬人命來賺錢,一個國家需要黑心企業壓榨台灣人的呼吸權、生存權、健康權來成就經濟,這政府非常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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