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張子見老師臉書
李縣長此舉若非在演戲欺騙人民,那我必須提醒李縣長,儘速脫離虛構戰場,修正戰略,改攻勢為守勢,堅守最後防線,即六輕五期化整為零的4.9期等擴廠案。一旦這些擴廠案環評程序通過,形同五期完成,李縣長將續前朝護航六輕之罪名,豈可不察?
日前因縣府通過六輕兩張生煤許可證展延2年所引發的社會質疑,縣府援用前朝所謂「信賴保護」原則,來合理化其自動繳械的行為,如今,我們看到這個「信賴保護」似乎涵蓋面更廣,及於六輕所有擴廠案,以至我們不但沒有看到李縣長對於攸關雲林縣環境品質甚鉅的六輕四期擴廠案有任何反對言論,出席任何一次環評相關會議表達立場,為此開過任何一場抨擊中央的記者會,甚至與中央環保署連成一線,圍堵環保團體守護環境的行動,難道這就是綠色執政的真面目?
環保團體窮追猛打縣府核發許可證的法律疑義,的確不是阻止六輕擴廠最有效的戰略,卻是堡壘與戰友盡失後,守護雲林環境的僅存武器。雲林縣政府不思如何並肩作戰,還自毀長城,也意圖讓環保團體繳械,這根本是助紂為虐。
前朝蘇治芬縣長數次御駕親征,出席國光石化環評會議,終成功阻止國光石化設廠,卻博得一個「六輕打手」之惡名,為何?因為在她任內放任六輕四期擴廠,六輕相關環評會議一次也沒出席過,反倒積極對付六輕的敵人。現在,李進勇縣長豈可延續前朝護航財團利益的作法?
在此建議李進勇縣長,除了推動禁煤條例及召開記者會抨擊中央之外,可以做一些更具體展現誠意與決心的行動:
1.親自出席六輕擴廠相關環評會議,強烈表達雲林縣政府反對六輕擴廠的立場,阻止眼前六輕擴張,比未來加強管制或禁煤更加重要。
2.針對環保署函告禁煤自治條例無效乙節,短期先採行政訴訟手段註銷環保署公文效力,長期再進行憲政官司。
3.主動全面清查六輕所有許可證,委託第三公證單位主持,邀集相關單位、專家學者及環保團體共同審視、檢討六輕許可證核發之合理性及適法性,若有疏失或涉及不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4.全面資訊公開透明,由六輕相關環評及許可證書件做起,公告上網,以加強民眾參與,減少民間團體與政府的誤解,增進政策監督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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