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發表文章,公開建議蘇縣長,於今年十一月前,舉辦全縣公民投票:你同意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煤發電嗎?
有位朋友質疑,若雲林全縣公投結果不過半,你們接受嗎?我們於此答述如下:
貳.我們建議蘇縣長於十一月前,舉辦「你同意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煤發電嗎?」公民投票,主要目的有四:
(1)人民知情,是民主之基礎,讓人民不知情,各級政權與財團才能輕輕鬆鬆地統治、宰制、壓迫、剝削、為害、操弄人民,正是雲林居民長期對六輕公害污染不知情,六輕資方才能為所欲為,為求利潤最大化,視雲林居民生命為草芥、螻蟻!
為補近九年未落實人民「知情權」之過,蘇縣長更應趕緊辦全縣公投,以使雲林居民最普遍地最深入地知悉,六輕電廠之歷史、營運現況、燒石油焦與煤所產生之公害與毒害、替代燒石油焦與煤之各種可能方案、六輕工業區低價向台電買電卻將六輕電廠之產電高價賣予台電之電力黑幕...
連專制極權之中共,也倡議實施保障人民知情權之政策,堅持民主進歩之蘇縣長自須力行貫徹。
(2)實踐雲林居民之環境民主,環境民主,不是由政府代替人民,做環境之主,而是培力、教育、組織人民,共同關注、思考及調查環境各種危害,以集體行動,治理、消除、修復環境各種危害,重建為環境主體,蘇縣長辦全縣公投,是為創造良好之形勢與公共條件,以培力、動員雲林居民實踐環境民主。
(3)若蘇縣長以打大選之決心與戰志拚全縣公投,所有雲林公民團體必動員起來,投入各社區之巡迴宣傳與教育,嘉義、彰化、南投、台中之公民團體也願撥空支援,那麼,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之議題與話題,必在全縣每一社區與聚落沸騰起來,漫延開來,有那位縣議員敢拿自己「連任之政途」開玩笑?所以,就能驅迫雲林縣議員們,在十一月底五合一大選前,三讀通過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煤發電之自治條例!
(4)當全縣強強滾地拚公投、戰公投過後,雲林居民經受一場環境民主之政治啟蒙運動,在十一月底,怎能再選出一位與六輕資方『政商聯盟』的縣長!怎能不把選票投給對治理六輕公害污染態度最鮮明、最堅決、政見最完備具體之縣長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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