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銀珊(鹿港保鹿運動成員)
今日上午雲林縣議會召開程序委員會,其中一項受人矚目的議程,「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正等著被列入議程,現場幾位公民記者被議會工作人員擋在議會審查室外,以「議會規定」拒絕任何記者或公民團體進入委員會旁聽。
根據《雲林縣議會旁聽規則》第二條,除舉行「秘密會議」應禁止旁聽外,餘概公開之。現場有公民記者提出質疑,程序委員會是秘密會議嗎?而議會本就該受公民監督,更不該有「秘密會議」,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環保團體「自從六輕來了」也呼籲程序委員會應全程公開、透明審議,並讓公民團體全程民主參與,理性討論、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方能讓每位程序委員之發言接受縣民之檢視與監督。
而如果這次程序委員會沒有將自治條例列入議程,議會就完全不必討論這件事,自治條例也就不可能通過,則中部地區仍要繼續承受六輕燃燒生煤及石油焦造成的污染;但若能被列入議程,議員們就必須開始審議,就為我們的健康生存權保留了一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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