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佳偉 (抗PM2.5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
李蘇相較,顯著『民主進步』!
針對麥寮汽電公司、台塑石化麥寮一廠生煤許可證,昨(6/17)日縣長李進勇懸崖勒馬,緊急撤回環保局原本同意展延半年之決議,並表示委員會既然認為台塑提出的數據仍有不足,應該要求台塑補足資料再進行審查,以免造成外界誤解,才是負責任做法。
我們認為,許可證制度本來就是政府用來為人民生命健康把關之機制,倘若有任何疑慮,皆應該謹守避免讓人民承擔任何風險之原則,嚴加管控。如果企業提供的資料有所不足,但政府卻核發其許可證,豈不有對企業放水、並無視人民健康風險之嫌疑?因此,李縣長此番作法確實負責,而且還親自出馬,不惜否決掉下屬行政機關的公開決議,對此我們表示肯定與激賞!李蘇相較,顯著『民主進步』!
環保局謊稱會議公開,但仍實質密室
然而,我們希望提醒李縣長,也許縣長有所不知,公民們對於16日的專家諮詢會議主持人張喬維副局長(註1)之作法,深感憂慮。
首先,會議通知時間十分急促,不合常理。照理說,該審查會議屬例行會議,並非緊急會議。然而,於16日會議的前一天,環保團體才臨時收到張副局長的會議通知,不少公民們都是因為看到環保局網站公告表示『審查會開放公民團體參與、討論』,才特地請假撥空參加。
其次,會議進行與網站宣稱之「歡迎公民參與討論」有極大落差。直到會議現場大家才被告知,審查仍然閉門進行,拒絕開放錄音錄影,讓人深感被欺騙了!
審查過程完全背離公開透明之精神
根據張副局長解釋,16日的審查過程拆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開放公民及專家學者表達意見與疑問,並在聽取完台塑代表的答覆後,必須被迫離席;第二階段則是審查委員會議,全程密室,除了環保局、審查委員和台塑代表以外人員,一律不得在場,拒絕外界錄音錄影,此外,縱使是審查委員,也只有建議權,意見僅供環保局參考,環保局保有最終裁量權;因此還有第三階段,則是仍由環保局在閉門會議中片面裁決。
但是讓我們回頭想想,為何許可證需要被公開透明審查?不就是為了避免讓多數人的公共利益,在黑箱作業以及密室交易中,被少數人給專斷決定並出賣了?因此,開放審查的核心價值理應要讓公眾事務之決策過程,完全被攤在陽光底下接受公眾檢視,並且讓公眾的意見得以民主地參與決策,集體決策也集體負責。
公民參與只是虛晃一招?
但這次的審查過程,貌似開放公民參與,但卻只有選擇性的開放了最無關緊要的部分,環保局仍然保留最大的密室獨裁權,這與新聞稿所宣稱之公開透明精神,實際上是完全背離!倘若,環保局目前尚無法做到完全地公開透明,大可誠實地在新聞稿上公布議程以及決策機制,以受公評,但為何要採取這種對外欺瞞的作法,浪費大家的時間?
為何假稱「諮詢委員」為「審查委員」?
此外,既然所有人的意見都僅供環保局參考,而無實權參與決策,那麼也無所謂的『審查委員』,充其量不過只是『諮詢委員』,但這更讓人想不透,第二階段的委員會議有何對外清場、堅持密室之必要理由?
而且,台塑代表竟然不須要利益迴避,可以參與審查會,但公民們身為遭受污染影響的當事人,卻反而必須迴避?
張副局長為何用『流會』來威脅公民?
最令人不解的是,當場不少公民質問為何攸關人民利益的公共決策不能公開錄影,但張副局長竟然當場威脅公民,倘若大家堅持不走,那會議就不開了,隨即當場作勢宣布散會,搞得好像都是公民無理,才讓會議流會似的?
期許李進勇成為開放政府的領頭羊
最後,我們期許雲林縣政府,既然要當禁燒石油焦與煤的領頭羊,就更應該成為開放政府的領頭羊,縱使這次審查委員的名單中也不少人深獲公民團體所肯定,但『法治』終究比起『人治』來得長久可靠!期許李縣長再度展現魄力,建立縣內公開透明與民主審議機制之先例!
我們更衷心建議李縣長,應該親自主持下次的審查會議,第一,藉此展現縣長貫徹此一首要縣政之決心;第二,以防縣長的意志無法被行政單位貫徹到底,而徒生公民團體的疑慮。
註1:張喬維副局長是在前雲林縣長蘇治芬卸任前,從科長三級跳被拔擢為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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