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台中市林佳龍市長在媒體前自爆他如何穿針引線,致使台積電一案得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臨門一腳後(相關新聞);南投縣長林明溱今再度於媒體前自爆,當年位於集水區的集集攔河堰,如何在他「協助」之下,突破集水區重重環評限制(供水六輕 投縣議員要求爭取回饋金)。
且不論台積電一案是否真會造成台中市空污加劇,致使台中市人乃至中台灣,壽損增加。集集攔河堰截奪水資源,早已造成濁水溪沿岸,至少超過三個縣市,地層下陷、高鐵岌岌可危,地下水嚴重匱乏,致使台灣環境與全民荷包付出慘痛代價,已是不爭的事實。可見,當初的環評設計與堅持,當然有其必要性。
兩位分屬藍綠陣營的縣市首長為何勇於,也敢於在媒體面前,揭露自己「不環保」的「黑歷史」?其原因推測如下:
一、自認民眾不在意環保,不影響選票,甚至有利選情?
二、自認環境影響評估「可操作」一事,係屬「天下縣市首長都會犯的錯」,也是一個眾所皆知的公開秘密?
若是前者,顯見台灣公民社會監督力量仍有待諸君共同努力。否則這種秀政治下線的事,恐怕會接連不斷的發生。
若是後者,更是全民應該關注的,一個好好的<環評法>,不管從理性與感性層面,都應該做好為台灣環境把關的工作。為何審到最後,本該如皇后貞操的環評會,竟猶如慰安婦一般,人人可欺?
除了應該深入檢討<環評法>中是否有太多不合理的設計,導致可有人在此穿針引線,更重要的是,現有<環評法>對當地居民的健康風險評估乃至於資訊透明公開、居民監督等部分,都付之闕如。
世界銀行(WB)東亞與太平洋地區中國局業務主任保羅‧普羅西曾就美國經驗,談及如何真正做好環境治理:「我曾經從美國上世紀70年代推出的《清潔空氣法案》中學到重要一課,那就是治理污染關鍵的措施之一是開放透明,要讓公眾可以充分舉報環境問題。公眾是政府在治理污染過程中的最大同盟,我們需要讓公眾更多的參與到環境政策的制定以及執行過程中,充分調動社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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