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8日 星期六

魏明谷做到了,李進勇呢?



       彰化縣政府於9/29依法「駁回」其3座燃煤鍋爐操作許可證,3座汽電共生設備(M16、M17、M22)燃燒生煤的鍋爐,不得私自運轉,否則將依法處理。(註1)這是台灣首例以許可證的方式達成禁煤的縣市,亦是禁煤運動的初步勝利。
       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規定,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握有廠商燃煤的許可權,儘管28條未明定地方政府直接停發許可證的權力,可是既然許可權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上,即賦予地方政府跟廠商談判的籌碼,一旦廠商無法達成地方政府的要求,地方政府有權力說不,此即第28條賦予地方政府的行政裁量權。彰化縣政府此次即善用行政裁量權,,駁回了台化的許可證申請。
      固然28條所賦予的行政裁量權是一把利器,但要用不用、以及如何使用,端看地方首長的意志與決心。因此,此次台化的許可證申請事件,外界自然注目的焦點為彰化縣縣長魏明谷的態度。事實證明,魏明谷做到了以許可證。
       反觀雲林縣長李進勇呢?正如雲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所林春強教授的質疑:「去年六月中旬,雲林縣長於第二次六輕廠燃燒生煤許可證展延咨詢會所要求之生煤及排放口等重金屬資料仍未補齊時,縣長就以非專業來領導專業進一步急著要求短時間內(約一週)再開第三次六輕廠燃燒生煤許可證展延咨詢會,會後縣府不顧民眾之健康受衝擊而以非專業之行政裁量權及黑箱作業等來駕馭專業建議,進而就直接再給六輕廠燃燒生煤許可證展延高達二年。」(註2)
       本文並非翻舊帳,但魏明谷與李進勇同樣身為綠色執政的地方首長,李進勇似有「棄行政裁量權,為六輕電廠放水」之嫌,與魏明谷大相逕庭。盼望李進勇縣長向魏明谷學習,在未來六輕許可證申請上硬起來,作一個好父母官,保衛人民的呼吸權利。

(註1)、台化彰化廠燃煤鍋爐許可證 確定失效
(註2)、見: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63130047288794&id=1000077544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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