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 星期四

【轉發】蘇治芬前縣長又涉違法 發放六輕許可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新聞稿)


轉發自:苦勞網

環團: 雲林環保聯盟、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雲林淺海養殖協會、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環團於今年9月14日六輕4.9排放量研商會議中,舉證雲林縣政府於102年底至103年初雲林縣舉辦農業博覽會期間,甚至104年李進勇擔任縣長任內,涉違法發放部分六輕五期之擴廠許可證,包括台塑公司之聚氯乙烯廠(PVC廠)、四碳廠(C4廠)、碳纖廠(CF廠)、高吸水性樹脂廠(SAP廠)等,有VOC、SOx、NOx等許可量超過環評量,涉違法。今天環保署環評會審查台塑公司之「甲基丙烯酸酯類廠變更」,環團又查出雲林縣政府前縣長蘇治芬又涉違法發放六輕甲基丙烯酸酯廠許可證,環團要求檢調單位及監察院啟動調查。

雲林淺海養殖協會義工吳日暉表示,蘇治芬對不起雲林人,六輕設廠20年來,許多雲林人罹癌患病死亡,蘇治芬8年縣長任內未把關降低六輕汙染,卻還涉違法發放未經環評通過的六輕五期申請案件許可量,雲林鄉親絕對會按鈴控告蘇治芬,還未通過環評就涉違法通過許可證。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93年六輕四期環評通過的台塑公司甲基丙烯酸酯廠的原料為丙酮70500噸/年;氰酸33000噸/年;甲醇38000噸/年,98年12月六輕五期提出丙酮120450噸/年;氰酸52560噸/年;甲醇64970噸/年,環評尚未通過,雲林縣政府卻於100年7月就發放丙酮120450噸/年;氰酸52560噸/年;甲醇64970噸/年的許可證(府環空操證字第P0637-03);而103年4月農業博覽會完畢後又發放更多環評未通過的操作許可證(府環空操證字第P0637-04),還增加許多新製程,許可增加每年約4萬噸重油。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93年六輕四期環評通過的台塑公司甲基丙烯酸酯廠的產品為甲基丙烯酸甲酯及甲基丙烯酸;分別只有9萬8千噸/年及2萬噸/年;然而103年4月通過的許可證(府環空操證字第P0637-04),卻增加產品包括過硫酸銨9萬多噸/年;發煙硫酸6萬多噸/年,甲基丙烯酸甲酯也增加許多。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執行長顏淑女表示,103年4月許可證還增加原料二乙胺 175噸/年,儲槽增加17座,增加許多新製程。環團抗議雲林縣政府知法犯法,明知台塑公司甲基丙烯酸酯廠尚未通過環評就發放增加原料之操作許可,今天環團再舉發雲林縣政府涉違法事實,要求檢調單位立即啟動調查蘇治芬縣長任內是否不當收受六輕回饋金,要求調查六輕各廠之許可證涉違法發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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