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日前(10/16)在議會接受質詢時,面對王又民議員的質詢,允諾會「盡力」要求新任環保局長上任後,與人民進行公開座談。
李縣長在「公開甄選環保局長」的整個過程,其作為皆名不符實,極度地不公開,頂多只發佈了「無人知情的公告」,此行徑已令人民失望至極。總算,在議員的質詢下,李縣長才終於表示:「新任的環保局長上任後,『有機會的話』,會舉辦與公民團體的公開座談。」
公開座談的必要性
然而,與人民公開座談本是環保局早就應該要做的事,李縣長早該責令環保局定期舉辦,怎能只允諾「有機會的話再舉辦」呢?試想,環保局若鎮日與六輕密切「溝通」,而不與人民面對面溝通,其行政作為究竟會偏向哪一方?不與人民溝通,環保局長有可能貼近民意,了解民眾的迫切需求嗎?
同時,若無公開座談,民眾要如何觀察判斷新上任的環保局長是否適任、能否治理六輕汙染?若連「與人民座談、回答人民提問」都做不到,環保局長還有可能站在人民的立場來治理六輕污染嗎?
什麼才是「貨真價實的公開座談」?
同時,若要讓公開座談辦得貨真價實、讓人民和環保局長都能互相充分理解、有效溝通,至少就必須設法讓知情、能參與的人數達到最大。否則,若只有一小群人與新局長閉門座談、他人完全無從得知座談內容,這不過是新增了一個密室黑箱罷了。
因此,未來的公開座談至少應符合下列「標準規格」來舉辦:
1.定期舉行,至少每兩個月舉辦一次。
2.不得限制、阻止任何人民參與公開座談。
3.座談會時間、地點至少應在一個月前公布。
4.座談會地點必須讓六輕公害災民能夠就近參與。
5.座談會全程應電視直播、網路直播,並開放人民下載錄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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