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轉載】詹順貴專欄:台中市議員不該杯葛限燒生煤自治條例

本文轉載自風傳媒

近日來台中市空氣污濁嚴重的情形,想必無法遁逃的台中市民都會有深刻不安的感受。10月21日大里、忠明與西屯的數值,甚至已達極危險程度。但在這節骨眼,卻有不少台中市議員竟然無視市民身體健康,不惜與市民為敵,杯葛台中市政府所提出,有助於未來逐年改善當地空氣品質的《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此自治條例)草案。

近幾年來,台中、彰化地區單日懸浮微粒超標的情形越來越多,從今年起,彰化縣已被環保署改列為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三級防制區,台中市雖然尚未列入,但也已相去不遠,明年恐怕即難逃此一命運。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如果台中市政府能完成此自治條例的制定,至少可以就當地占約4成的空氣固定汙染源先進行逐年減量,接著再另外搭配提出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的減量政策,中部地區在三、五年後,讓符合空氣品質回復到正常甚致良好等級。

此自治條例草案有三大重點:1.是自此自治條例公布施行日起,不再核發石油焦使用許可。2.是自此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六個月後,需使用南流量較低的較高品質生煤,並應於四年減少使用量40%。3.是台中市轄區內的生煤堆置場所,自2018年12月31日起,應改以封閉式建築物為限。台中市議員的杯葛,或許正如忘記職責是在保護環境、只會念茲在茲會否影響經濟發展的環保署,來自對經濟發展的顧慮,但其實台中市議員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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