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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六輕公害治理政見》前言:歡迎各立委候選人參考採用


六輕造成的諸般污染與危害早已遍及各領域,影響全台。然而,儘管總統與立委選舉將至,卻仍鮮有候選人提出具體明確且有效之治理政見主張。試問,究竟是真拿六輕「沒皮條」?還是「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光就一位立委的職責、職權與職能而言,只要真有心,必然可以竭盡所能動用各種法律所賦予之權力、資源與影響力,逐一治理六輕公害。因此,本報編輯團隊依據當前所知,試圖提出一份《六輕公害治理政見》,我們相信,這些不過只是無數方法中的千萬分之一,肯定還有千萬種更好的辦法!

我們將分為十章連載刊出,期盼能拋磚引玉,敦促各候選人積極提出公害治理政見。我們更歡迎任何黨派與候選人採用這份《六輕公害治理政見》、納入競選政見;同時,為促進公共討論,我們期盼任何黨派與候選人提出比我們更具體有效的治理政見,或將這份《六輕公害治理政見》修改後再採用。只要能夠催生更理想的治理政策,我們樂意扮演民主的墊腳石、叩門磚。

同時,為了讓廣大的讀者朋友們快速清楚地知道《六輕公害治理政見》目前已被哪些候選人採用,本電子報將於連載刊出時,同步公布雲林縣各黨派立委候選人採用或參考修改之最新現況。此外,我們也將持續觀察、蒐錄各候選人針對空污與六輕公害提出之治理政見,並彙整製作比較表,並預計於選前召開記者會,公布比較表, 以供選民作為投票之首要參考依據。

本團隊現有之《六輕公害治理政見》共十個章節,分別為:
壹、團結最大公民力量,實現雲林縣禁燒自治條例
貳、全力推動能源轉型,實現潔淨能源
參、致力揭露所有六輕黑箱,舉發所有不法情事
肆、推動六輕污染監測完全透明,嚴懲所有違規
伍、終結六輕工害,落實勞動安全
陸、拆除集集攔河堰,濁水溪水還給台灣人民
柒、還給居民健康風險知情權,推動舉證責任反轉
捌、環評法修法,環評會議在地化
玖、廢清法修法,廢棄物源頭製造者負全責
拾、扎根環境教育,培力發展在地公民組織

2015年12月16日 星期三

《六輕公害治理政見》全文


請先閱讀:前言--歡迎各立委候選人參考採用


政見方針:
1. 竭盡所能(善盡立委所有職責、職權、職能、資源與影響力)於任內實現六輕禁燒石油焦與煤,發展雲林綠電,再將成功經驗推廣全國。
2. 竭盡所能治理六輕空污,再將成功經驗推廣全國。
3. 竭盡所能終結六輕公害與工害,再將成功經驗推廣全國。
4. 上任後落實財務透明,最大程度挹注資源發展公民教育組織。
5. 謝絕所有紅白帖以及與公共治理無關之選民服務,全心致力於六輕公害治理。
6. 拒絕台塑政治獻金,凡被發現與台塑有任何私下之利益往來,當選無效。
7. 所有與台塑資方之往來公開透明,凡被發現任何私下會面之情事,當選無效。
8. 競選期間落實政見政策理性競爭,還給選民乾淨的選舉。

政見:
壹、團結最大公民力量,實現雲林縣禁燒自治條例
  1. 於雲林縣舉辦「你同意台灣落實能源轉型,從六輕開始,電業設備逐步禁燒石油焦與煤?」諮詢性公投。
  2. 配合前項之諮詢性公投,針對<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於雲林縣地毯式舉辦公民教育、民主討論、理性辯論等活動,最大程度凝聚禁燒共識。
  3. 引進各國禁煤經驗,廣辦交流論壇,建立論述資料庫,並最大程度挹注資源與全台公民團體合作,發展文字、影音、藝文創作等各式理性討論,提升全台環境意識。
  4. 成立「六輕電廠真相調查委員會」(註1),進入六輕徹查其電業設備之實際運作情形、設備使用狀況、污染危害、勞工安全等所有真相,要求環保署、衛福部公布六輕電廠污染危害之所有數據,要求能源局、台電公布六輕電廠歷來依靠價差賺取與政府補貼所獲暴利之所有數據。
  5. 責令環保署調閱公布六輕電廠所有許可證之申請資料,成立公開透明之審議委員會,將審議過程與結論全縣宣導,團結最大民意,要求雲林縣政府在釐清其電廠污染不會危害居民健康以前,不得展延、發放任何一張許可證,迫令六輕盡早實現禁燒石油焦與煤。但倘若縣長違背民意,必要時發動罷免。
  6. 帶領環保署中區稽查大隊與勞動部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高頻率、不定時無預警稽查六輕電廠,嚴懲所有違規情事,未見改善,連續開罰;稽查全程公開透明。
  7. 建立「六輕勞工溝通平台」,積極與六輕工會、六輕廠內工作者(含外包部門)溝通對策,確保要求六輕落實改善的過程中,不僅能最大程度保障勞動權益,還能創造利大於弊的勞動環境與勞動條件。
  8. 待累積一定民意基礎後,要求總統府及環保署備查<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若仍遭受阻,必要時發動彈劾或罷免案。
  9. 上述所有行動,親自逐一拜訪雲林縣長、各鄉鎮市長及雲林縣議員,竭盡所能尋求最大合作,團結最大行政資源與力量,盡早實現雲林縣禁燒石油焦與煤。

貳、全力推動能源轉型,實現潔淨能源
  1. 全力推動環境三法之修法(註2)。
  2. 修法訂定全台電業設備逐步限煤、減煤、禁煤之時程表,2025年全台實現無煤發電。
  3. 推動能源轉型,修改<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出再生能源供應量佔台灣供電比例之下限,及達成此下限之期限,訂出下限與期限,引導國內外企業在台灣投資、研發,解放台灣綠能之發展動力與潛能,使台灣綠能產業從代工出口轉型為垂直化發展,本土化生根。
  4. 推動電價改革政策,重建用電正義,針對營利用電大戶,採取電價費率累進制,而且,累進級距要多,才能迫引用電大戶用電自給化,綠電化,節電化,以減少基載電力之負擔及電力之長程輸送。
  5. 要求中央撥款補助,並於發動民間集資,於雲林縣成立「再生能源推廣合作社」,發展沼氣發電、太陽能(但拒絕農地種電)、風能、潮汐發電...等各式再生能源,推動智慧型電網,落實在地產電在地用電,逐年提升雲林用電自給化比例,創造在地就業機會與綠能經濟。
  6. 成立「再生能源政策推動調查研究委員會」(註1),於雲林進行社會調查,並引進國際再生能源經驗,研究推動最合適雲林發展的再生能源政策,廣辦研討交流、環境教育、座談、辯論、民主討論等各式公民教育活動,凝聚推動再生能源政策之民主共識。
  7. 竭盡所能調閱所有電價資料,揭露台灣電價黑洞之真相。
  8. 修法推動「在地產電、在地用電」,追求以「再生能源在地自給化」取代「大型集中式長程配電」之電力供給模式。

參、致力揭露所有六輕黑箱,舉發所有不法情事
  1. 修改<政府資訊公開法>,於第8條關於政府資訊應主動公開之項目,增列:各級政府所有核發之執照、建照與許可證。
  2. 竭盡所能要求環保署調閱公布歷年所有六輕許可證相關資料,成立「六輕許可證真相調查委員會」(註1),嚴格徹查所有許可證真相,揭露黑箱,公布所有資料。倘若環保署不願配合,則動用立委預算權,並最大程度公諸社會,發動全民公審。
  3. 上述委員會若有發現歷任各級政府有任何涉嫌圖利廠商、瀆職、行政怠惰或不法之情事,立即要求監察院及檢調單位介入調查。

肆、推動六輕污染監測完全透明,嚴懲所有違規
  1. 要求中央撥款,成立「六輕空氣污染與水污染審議暨調查委員會」(註1)。
  2. 要求中央撥款,於麥寮台西設立「六輕環境督察監控中心」(隸屬環保署),嚴格稽查六輕所有污染,工作人員以在地青年為優先培訓對象,該中心之所有稽查監測過程須完全公開透明,並接受上述委員會之監督,至少每半年於在地舉辦一次公開座談,接受在地居民公開詢答。
  3. 要求中央撥款,建立「六輕污染平行監測機制」,委由第三方公民團體規劃執行,監測方法、監測項目、計算公式須經一定程序之公民討論決定,監測過程、經費運用一律公開透明,監測結果一律即時公布。前項平行監測所需之工作人員以在地青年為優先培訓對象,平行監測之所有運作須接受上述委員會之監督,至少每半年於在地舉辦一次公開座談,接受在地居民公開詢答。
  4. 針對麥寮學童VCM曝癌危機,要求上述之監控中心及平行監測,徹底稽查VCM洩漏來源及實際影響範圍,要求環保署及雲林縣環保局嚴懲所有違規情事,倘若各級政府有任何行政怠惰或圖利廠商之嫌疑,發動全民公審。
  5. 針對六輕電廠及VOCs污染危害,要求上述之監控中心及平行監測,徹底稽查六輕VOCs實際外洩情形與六輕電廠之實際污染排放情形,要求環保署及雲林縣環保局嚴懲所有違規情事,倘若各級政府有任何行政怠惰或圖利廠商之嫌疑,發動全民公審。
  6. 要求中央撥款,於雲林縣每一鄉鎮市至少設立一個空氣監測站,監測方法、監測項目、計算公式須經一定程序之公民討論決定,並上述委員會審議同意。
  7. 要求上述委員會、監控中心與平行監測機制,全面檢討目前已有之「六輕污染指紋資料庫」,不足之處,要求中央撥款補足建立之,並徹底檢討該資料庫未被充分善用之原因,要求環保署限期提出改進方案。針對前項檢討及改進方案,要求環保署於在地舉辦公開座談,接受居民公開詢答。
  8. 要求中央撥款,引進美國GCM之社區科學公民空氣監測計畫,輔導在地居民建立公民科學自主環境監測團隊(註4)。
  9. 在雲林舉辦「你同意除稅收以外,雲林縣政府所有來自台塑企業的經費都應全數用於六輕污染防制及工安改善上嗎?」諮詢性公投。
  10. 竭盡所能團結最大民意,要求雲林縣政府將所有來自台塑企業之經費,全數用於六輕污染防制及工安改善,必要時發動罷免。

伍、終結六輕工害,落實勞動安全
  1. 於麥寮台西設立六輕職業安全衞生中心,專責六輕之勞動檢查與勞工安全衞生教育,勞檢員以在地青年為優先培訓對象。
  2. 要求中央撥款,成立由官學民三方共同組成公開透明之「六輕職業安全衛生審議調查委員會」(註1),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逐條重新審議六輕廠內之職業安全衛生實情,必要時公開招標,委託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作業環境監測機構實施監測,若有違法者,要求主管機關勒令停工,直至改善為止。一切審議、監測過程與資料應完全公開透明。
  3. 要求中央撥款,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之健康檢查,除一般健檢項目外,針對六輕廠區所有工作者另外進行特殊健康檢查,應包含石化汙染物之特別檢查項目,以及聽力檢測項目。前項特殊健康檢查,應由上述審議委員會訂定具體項目。
  4. 要求中央撥款,委託六輕工會及公民團體,針對六輕廠區所有工作者進行勞工教育,每個月至少舉辦一場,使其充分認識勞工權益,逐項認識職業衛生安全第六條規範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並使其具有對於相關設備元件之基礎觀察與檢查能力,逐項認識石化業之污染物質。勞工教育內容及全程,須接受上述審議委員會審查與監督。

陸、拆除集集攔河堰,濁水溪水還給台灣人民
  1. 成立「廢止集集攔河堰政策推動調查研究委員會」(註1),調查研究以下政策方案:
        如何迫令六輕逐年實現用水自給化之政策方案
        如何推動有利環境永續之水資源開發利用政策方案
       如何實現水資源民主化之政策方案       
        如何建立有利農業復興之灌溉溝渠政策方案
    2.       提案要求水利署逐年降低供給六輕工業用水之水權比例,迫令六輕逐年實現用水自給化
    3.       動員鄉親參與每一場有關六輕用水之環評會議,全力阻擋六輕與民搶水。

柒、還給居民健康風險知情權,推動舉證責任反轉
  1. 修改民法第191-3條及環境基本法第四條(註3),推動舉證責任反轉,如居民之健康損害與企業排放污染源有關者,企業需主動舉證無過失,在責任釐清前,該企業不得擴廠或申請新開發案。
  2. 要求中央撥款,每年定期委託符合利益迴避原則之專業機構或學術團體,辦理六輕對居民與廠區內所有工作者之健康風險評估研究,如實公布所有檢查數據,並供做公衛政策研究及相關健康風險研究之基礎資料。前項研究成果將做為環境教育之教材,至少於麥寮、四湖、東勢、台西、崙背、斗六等地每年定期舉辦公開研究結果報告會,並製成簡易通俗版小手冊,於上述六鄉(市)每戶發行一本。
  3. 成立「六輕健康風險評估審議委員會」(註1),負責審議、監督前項之健康風險評估計畫;每年針對健康風險評估作業之相關規範,包括調查之對象、範圍、項目、標準、方法等,進行重新審議,必要時得訂立較中央更為嚴格之標準。同時執行前項教育宣導方式之規劃與監督。
  4. 要求環保署、衛福部、經濟部無保留、無隱匿地提供資料與証據,協助六輕受害者司法求償。並成立「六輕受害者求償行動小組」,招募義務律師、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加入,協助司法求償。

捌、環評法修法,環評會議在地化
  1. 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法>,所有環評會議必須在事業開發所在地就地召開,開放居民及公民團體公開透明民主參與,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
  2. 修改<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作業要點>,保障落實受影響居民之知情權:將一般民眾置於通知對象之第一位,具體規範開發單位宣傳作為須保障基本之情權,規範說明會之地點須便於居民就近參與,訂出說明會之場次之居民參與人數之下限,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
  3. 在環評會議在地化實現修法以前,本人會竭力提案,要求所有與六輕相關之環評會議於麥寮台西在地召開。

玖、廢清法修法,廢棄物源頭製造者負全責
  1. 修改<廢棄物清理法>,規範事業廢棄物之生產者須對廢棄物之處理負全程及最終責任。
  2. 成立「六輕事業廢棄物處置真相調查委員會」,調查研究六輕所有事業廢棄物之處置真相與最終流向,追究歷任各級政府是否涉嫌圖利廠商、瀆職、行政怠惰或不法之情事,一旦發現,立即要求監察院及檢調單位介入調查。
  3. 要求中央各主管機關調閱公布所有攸關六輕事業廢棄物處置之相關資料,供上述委員會調查研究。
  4. 將前述之調查結果,定期於全雲林舉辦地毯式說明會,並分別於20個鄉鎮市逐一成立「廢棄物抓鬼大隊」,培力在地居民組織成自主環境監督公民。

拾、扎根環境教育,培力發展在地公民組織
  1. 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竭盡所能地於全雲林推動各式「六輕環境影響」之環境教育活動,培力發展在地公民組織,例如:
      ⊙  針對六輕環境影響進行全面性的各式調查研究。
        與公民團體以及雲林各級行政單位合作,定期舉辦地毯式宣傳教育、民主討論活動。
      ⊙   與醫界合作,舉辦各式六輕公害醫學研討、種子講師培訓活動,輔導成立各式醫界環境教育組織。
      ⊙   與各級學校合作,於校內推廣各式六輕公害影響環境教育,輔導成立各式環境公民養成之相關社團。
      ⊙   與影像創作界合作,到各社區舉辦各式公民影像培訓工作坊,輔導成立各式公民影像創作社團。
     ⊙    與進步媒體界合作,到各社區舉辦各式公民記者培訓工作坊,輔導成立各式公民記者實踐社團。
      ⊙   與藝文界合作,到各社區舉辦各式公民藝文創作培訓工作坊,輔導成立各式公民藝文創作社團。
      ⊙   與在地團體合作,開發各式「六輕環境影響導覽體驗旅遊」,輔導成立各式在地公民旅遊社團。
      ⊙   於雲林各地推動「環境治理參與式預算」                
      2.       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委託公民團體編製各式刊物、小手冊、書籍、影音資料,針對各式六輕公害影響,有系統地於全縣徹底宣傳散發。
      3.       推動讓上述之六輕環境影響教育活動,得計入教師研習時數以及醫事人員教育積分認定。
      4.       針對六輕廠區內工作者之環境影響教育,主動與六輕廠區內企業工會、六輕外包業務承攬企業工會合作實施,並爭取中央補助。

註1:
本文提及之每一個委員會,應由中央政府代表、雲林縣政府代表、各環保團體、勞工團體、在地居民團體、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前項委員會總人數不得低於29人,環保團體、專家學者、在地居民團體佔委員會之比例不得低於五分之三,並嚴格落實利益迴避原則。審議委員之所有審議過程,必須現場錄音錄影,包含審議之決議與結論,應於審議結束後24小時內,於網站公告。前項委員會,須至少每半年一次於在地召開公開座談,接受在地居民公開詢答。

註2:
張嘉郡立委日前提出「環境三法」修法,自從通過一讀再無任何下文,凡順利當選之立委,應支持該修法版本之精神,全力推動,以免該修法胎死腹中,其修法版本如下:
A.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增加了「電業設備不得申請石油焦、生煤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為燃料使用」之條文。
B.   「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則增加了下列條文:「凡生產製造過程排放污染物之企業,應每年提供經費,給予健康可能受影響之居民與工作者進行健康檢查,承作健康檢查之醫療單位應與前述企業無利益關係,檢查項目應至少包括前述污染物所致之可能疾病,環境、衛生、勞動主管機關應對健康檢查結果予以統計分析,詳實對外公佈。若企業不予配合者,不得擴廠或申請新開發案」;以及「如居民之健康損害與企業排放污染源有關者,企業需主動舉證無過失,在責任釐清前,該企業不得擴廠或申請新開發案。」
C.   「電業法」第五十六條之一修正草案,增加了「凡電業設備禁燒石油焦與煤,並限用低碳、低污染之環保燃料。目前燃燒石油焦或煤之電業設備,應於本條例通過2年內停燒,違者處以無限期停工。」等條文。

註3:
針對舉證責任反轉之修法:
修改<民法>第191-3條
經營一定事業或從事其他工作或活動之人,其工作或活動之性質或其使用之工具或方法有生損害於他人之危險者,對他人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前項經營一定事業或從事其他工作或活動之人,若能證明損害與其工作或活動或其使用之工具或方法完全無關,則不在此限。

修改<環境基本法>第4條
國民、事業及各級政府應共負環境保護之義務與責任。環境污染者、破壞者應對其所造成之環境危害、環境風險、居民健康危害及健康風險負責。凡於生產營運過程有污染環境或影響民眾健康或毀損民眾財物生計之虞之企業,對民眾因污染受損之求償,應負完全舉証非其所致之責。

註4:
『全球社區監測』(Global Community Monitor,簡稱GCM,http://www.gcmonitor.org)是一個發跡於美國但工作橫跨全球的非營利組織。GCM提供培訓課程,教導社區民眾使用低成本但品質保證的空氣採樣裝置,並協助民眾將所採的空氣樣本送至GCM建立的研究網絡,分析檢驗空氣中所含之物質,民眾得以將此分析結果作為在地環境運動之用,過程中民眾必須自行建立計畫並且執行。(請見參考資料

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轉載】朱淑娟專欄:你願意為改善空污做些什麼?


本文轉載自風傳媒

近日台灣上空的霾害受到極大關注,這本該如此,因為空污不只是環境問題,而是關乎生活及健康的重大民生問題。隨著氣象條件不同,空污影響的型態、地域、以及受影響的人也跟著瞬間改變。就因為空污具有這種跨域的特性,需要用跨域的態度去關懷及行動。提一個問題,一旦霾害來臨,你願意為改善空污做些什麼?

為了因應空污惡化應採取的緊急對策,環保署日前修正並預公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這個辦法主要的修正重點是,增加細懸浮微粒(PM2.5)的空氣品質標準。PM2.5是各種空氣污染物中對健康影響最大的,環保署在2012年5月才列管PM2.5 ,已經慢了一拍。而且遲至現在才將PM2.5加入緊急防制辦法中,又慢了好幾拍。而且這個辦法有諸多問題,這個等一下再來談。

這個辦法主要的規定是,將空污狀況分為「預警」、「初級」、「中級」、「緊急」,六種污染物對映這四個狀況各有啟動值,以PM2.5為例,這四級的啟動值如下:54、150、250、350。(算法是24小時平均值濃度,每立方公尺/微克)

改善空污,人人有責

一旦達到啟動值,有各式各樣的管制要領、以及對人民的行動建議。這個原意是,空氣污染源眾多,只要大家各盡其職減少製造空污的製程或行為,緊急的霾害就會降下來。但這個辦法一公布,卻演變成互推責任、互相指責,工業指不應只限制工廠排放,人民這邊則抱怨應限制工廠,而不是人民的行動自由。還有地方政府更可笑,跳出來指這個管制標準定得太嚴,都忘了改善區域污染是自己的責任。

大家都只看到別人應該做什麼,忘了自己也是空污的製造者。依環保署統計,PM2.5的貢獻源,工業約占30%、汽機車約占30%、境外污染約占40%。工業產生的PM2.5危害大,但燒稻草、為數眾多的汽機車、都會區的餐廳油煙,還有農曆初二、十六商家在門口拜拜大燒紙錢,對空污的影響也不遑多讓。

所以,當霾害來臨,如果每個企業、每個人都先想到自己可以做什麼去減少空污,空污自然而然就會減下來。工業也是一樣,當發生空污緊急狀況時,電廠改用低硫分的燃料,工廠暫停一些會製造大量空污的清洗作業,不是本該如此嗎?

訂辦法應有科學的依據

回頭來看環保署這個緊急防制辦法,最主要的問題是毫無科學依據可言。這也是台灣環保法規這麼多年來存在的問題,不論是定PM2.5目標、或PM2.5指標、或現在的緊急辦法,都是直接套用國外的標準,而沒有本土研究。如今將四種空污狀態的啟動值訂在54、150、250、350(微克/每立方公尺)的科學依據是什麼?

各盡其份,共享一口好空氣

其中一個疑點,依目前的PM2.5指標,只要超過71微克,就屬於最嚴重的紫報,行動建議是「具有氣喘的人可能需要增加使用吸入劑的頻率」,這已經算是嚴重的。

而且以最近發生的空污狀況來看,台中以南多個測站,超過71微克的機會很高,但緊急防制辦法卻要等到150微克,才有強制且明確的管制措施。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150微克時對人體的影響是什麼,完全沒有一個科學數據佐證。

另外一點,目前國內的PM2.5要達到150微克的機率並不高,但現在的情況大家都已經無法接受,每次高鐵一開到台中,天空幾乎毫無例外就是灰濛濛一片,不時傳出路跑的民眾發生不適。如果將啟動值定在150微克,等於在此之前毫無空污減量的作為,如此一來,空污能如何改善?

這個辦法未來還要經公聽、並正式公告才生效,在此之前,環保署應重新檢討這些標準訂定的合理性,最終訂出一個合理、有效減少空污的辦法。當然最好平常就做好減少污染,不必啟動緊急辦法,但一旦遇到了,大家應各盡其份,畢竟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個地方,一起努力,才能共享吸一口好空氣的權利。

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讀者投書】 我在麥寮,台塑六輕汙染王國 (一)


作者:輔大黑水溝社社長   社會系三年級 趙俐雯

牡蠣末日
學妹們皺眉瞇眼,掩住口鼻。烈日下,藍色小貨車疾馳在遍布高大煙囪,噴出滾滾濃煙的六輕廠區。起先是塑膠味撲鼻而來,忽變得酸蝕,行駛一段距離後,濃厚的阿摩尼亞味轉為腐腥,宛如經歷一場化學廢氣的嗅覺萬花筒。
 這是抵達麥寮的第三天清晨,L大哥載著我們一行人從麥寮出發到台西鄉,沿途停靠海邊水域,檢查牡蠣的生長狀態。L大哥小心的剖開牡蠣,邊解說牠的構造:翻開才能看見心臟跳動,受汙染,肉便看來不肥美,萎縮之外邊緣泛黑,大地色外殼參雜螢光綠。我們圍上前檢視,用透明盒裝起,再前往下一處。「你們看,這裡的牡蠣長得不一樣齁!」來到五湖,L大哥下水撿拾幾個月前從海邊拿回水質清淨處放養的牡蠣。「看起來比較健康,感覺很好吃。」我說。與靠外海、接近六輕廠區的牡蠣相較之下,不僅體積較大,肉質色澤明亮飽滿,殼上也不會出現不自然的顏色。L大哥說,生物對水質很敏感,轉換環境一陣子便可見改變。由於經費短缺,無法用科學檢驗主汙染源是否為六輕,但L大哥光靠累積多年的在地觀察經驗與方法,就能引導我們這群門外漢以肉眼辨認牡蠣生長地靠不靠近六輕如此顯著的個別差異。
有段車程,大家不約而同沉默望著矗立於彼端,看似無邊無際,機械、冰冷、火龍般噴發不明煙霧,宛若科幻場景的六輕王國。「有沒有一種『末日感』?」L大哥不無挖苦地說,「向未來感出發。」【系列文未完,敬請待續】

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經濟日報】真懂經濟?

 經濟日報610日以「社論」之姿,評論雲林縣推出之「禁燒石油焦與生煤」自治條例。但文中所提及數項內容,不禁讓人懷疑,【經濟日報】真懂經濟?

一、該文提及:「PM2.5對人體的影響,基本上這部分爭議較小,PM2.5的確會危害人體,只是危害因果程度並還不是很清楚」

 但事實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與國際癌症總署(IARC)都已經認定PM2.5是一級致癌物。誠如我們不會懷疑WHO和國際癌症總署提出的「吸煙、嚼檳榔會致癌」的研究結果,PM2.5的致癌影響也是上述兩個國際衛生單位提出的啊!難道,上述兩個世界級衛生單位所做的研究成果,仍不足以讓【經濟日報】承認其危害因果程度?那麼,【經濟日報】究竟會願意相信誰研究出來的成果?

 再者,空氣污染造成的健康損失,也是企業的外部成本,過去從未納入計算,但不能當作不存在!如果要談總體經濟,當然要把此項成本算入。

二、該文提及:「目前國際間也沒有『禁燒生煤』的政策或手段」

 【經濟日報】難道不知,攸關全球經濟動向的G7剛做出「7國領袖已同意在這世紀內將全球經濟「除碳化」(decarbonise),逐步減少以至完全淘汰化石燃料」的結論。化石燃料中,最大與最常使用的燃料,就是煤炭。難道【經濟日報】認為,G7各國領袖的言論,不足以代表「國際」意見?(風傳媒:G7承諾:21世紀結束前淘汰化石燃料

 別的地方不說,離台灣最近的北京市政府,就是透過地方自治,已經將北京列為禁煤區,並宣示在2020年以前,北京就要完成全區禁煤。而明年就要關停所有的燃煤電廠。因而最近幾乎每天都有一則關於北京燃煤電廠或鍋爐關廠消息。而剛閉幕的世界衛生組織(WHO)會議也做成正式決議,將空氣污染列入世界上最大的單一環境健康風險,並要求會員國推動採用清潔能源,逐步減煤、限煤與禁煤,並以更嚴格的標準限制電廠排放。這些新聞,都不乏華文資料與相關翻譯報導,希望經濟日報能予以正視。

三、該文提及:「禁止廠商燒生煤與石油焦,必然影響工業產值」

 以台塑六輕為例,因為麥寮汽電屬於民營電廠(IPP),所以,長年以來,雖然大部分電力是用在廠區內使用,但台塑仍可將電高價賣出在低價買進台電的電,這中間的差價,竟由全民負擔。這部分並非筆者自行揣測腦補,而是多次遭到監察院的糾舉的事實,您也不應該視而不見。如果因為這樣而影響工業產值,使得企業無法經營下去,那麼這樣的企業,真的有競爭力?

四、該文很深入的分析經濟部與環保署對於pm2.5的來源的差異,並認為,難以認定工業是PM2.5最大污染源。只要做好加嚴標準即可。

 很多支持續燒煤炭的人,會有類似這種說法的觀點。但,這個說法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目前依照法規,所能限制的是提高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但針對pm2.5的排放量與檢測方式付之闕如,所以,真能藉此改善pm2.5,仍值得懷疑。

 (二)燃煤所產生的並不止PM2.5,還有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重金屬、戴奧辛、多環芳香烴、苯等致癌物。如此多的問題,都是在這些造成的健康風險並未納入總體經濟計算下,才會讓人產生「燃煤很划算」的錯覺。如果都將這些納入「健康風險評估」,並將預期造成的健康損失及衍生的經濟損失,納入電價成本,那麼,燃煤划算嗎?

五、該文的主標為「環保及產業發展真不能兩全?」

 國際貨幣基金(IMF)最新的研究指出,全球化石燃料公司每年獲得5.3兆美元補貼,相當於每分鐘接受1千萬美元,比世界各國政府投注在醫療費用的總和還要多更多。據IMF估計,5.3兆美元的補貼佔全球GDP6.5%

 世界衛生組織更提供數據指出,為了治療空汙受害者、彌補因病或早夭而減損的經濟收入,各國政府被迫花費約2.65兆預算,是補貼化石燃料的一半費用。在所有的補貼中,煤是汙染最高的燃料,不但會造成當地汙染與全球暖化,也是全球碳排升高的元兇,卻是接受補貼最高的能源,超過一半。(以上資料,請參見:油價便宜?騙人的! 化石燃料補助每秒吃掉500萬台幣

 假使IMF的研究為真,那麼,燃煤是否「划算」,是頗值得重新考慮與思量的問題。不知【經濟日報】是否算過,每年台灣花在燃煤的補貼上到底有多少呢?更不用說,台灣一直備受詬病的購煤合約與電價計算公式。

 所以,問題不在「環保與經濟能不能兩全?」而是,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到底是不是台灣現在與未來,都應該要擁戴而不容質疑的模式。

 這種錯誤對立「環保與經濟」,世界各地早已有很多人展開反省,並試圖找到新的發展模式,就以日前在G7各國支持下所展開的「阿波羅計畫」為例,就是希望研發更環保、更節能的綠能科技,取代現有石化科技。(G7催動「全球阿波羅計畫」 要讓綠能更便宜

 以上五點回應,希望【經濟日報】的社論撰文者,能夠更深入的瞭解空污對經濟所產生的真實影響,切莫僅隨經濟部觀點起舞。

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給「冒險賣命」六輕勞工的一封信


<福爾摩沙對福爾摩沙>影片,台塑仁武廠員工控訴,即便努力防備,仍有有毒物質溢出,造成健康損害。


各位「冒險賣命」的六輕勞工們:
  
由於權勢通天的台塑集團與各級政府聯手打造了黑箱六輕,阻絕科學力量、公民力量及公權力揭開六輕勞工之真實險境,所以,在黑箱裡工作的您們,可能隱隱約約覺得每天冒險賣命,但無法獲悉科學調查研究所得出之完整詳實真相!

    其實,您們雙重受害,在黑箱六輕裡,各種污染與危險──見<燃煤電廠對勞工健康之危害>一文,已把您們驅向死亡,離開黑箱六輕,與所有居民一樣,呼吸著六輕燒石油焦與煤所產生之巨量致癌毒氣!
  
  所以,單單為了您們自己的健康,為了您們家人的健康,更應當拼雲林縣工商場廠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在雲林縣議會最快速三讀通過!

  而我們願與您們鬥陣,要求政府、雲林立委、雲林縣議會,經常偕同公民團體、學者專家及媒體進六輕內,調查、檢測、揭露您們工作環境之真相,逼迫公權力依法行政,逼迫資方消除勞動現場之污染與危險因子,保障您們的健康與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