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呼籲公民主導讓 程序委員會公開透明

      4月27日雲林縣議會將召開程序委員會,審議是否要讓雲林縣政府提出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排入本次會期之議程,據聞,程序委員會中已有五分之三的縣議員表達反對立場,此外,亦有地方鄉長計畫率領村長、民代與縣議員,當天到場衝撞縣議會,並揚言不排除翻桌。

      對此,本電子報提出幾點呼籲:

一、 建議由公民團體主導理性溝通

      倘若當天會議淪為政黨對峙,則勢必模糊焦點,自治條例草案則更不可能被列入議程,所有議員也就可以繼續保持『無須表態』的安全位置,各政黨之間更可以用互踢皮球和口水戰的老招,掩蓋所有的新聞版面進而相互卸責!

      因此,建議由公民團體主導,在4月27日前,與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進行公開理性之溝通對話,避免別有居心之政黨與政客介入操控,徒生不必要之情緒對峙與政黨衝突,阻斷了自治條例草案送入縣議會之路。

二、程序委員會應全程公開透明審議

       此外,我們主張雲林縣議會程序委員會應全程公開、透明審議,並讓公民團體全程民主參與,理性討論。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方能讓每位程序委員之發言接受縣民之檢視與監督。

三、 程序委員會須公開說明議決結論與理由

       最後,倘若程序委員會最終仍然否決了自治條例草案的提案,則必須共同召開記者會,向縣民說明不放行之理據。

以下是雲林縣議會本次會期的程序委員名單:

召集人
沈宗隆議長(第三選區,國民黨籍)
委  員
李建昇議員(第一選區,民進黨籍)
林    深議員(第五選區,無黨籍)
林建鴻議員(第五選區,無黨籍)
王鐵道議員(第四選區,無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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