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 星期四

李縣長的『環境保護協議書』是玩真的嗎?



李進勇縣長26日責成縣府秘書長成立談判小組,表示將與台塑六輕積極協商訂定「環境保護協議書」,共創官、民、企三贏。針對縣長積極回應公民團體訴求,敝電子報團隊表示肯定,但對其作法之動機與效果,我們卻高度存疑。

為何捨棄自治條例只談『虛的』協議?
          首先,協議本身毫無法律約束力,即使內容寫得再漂亮,倘若六輕不甩協議,李縣府又能奈其如何?律師出身的李縣長應當知道,唯有訂定全面監察治理六輕之自治條例,才能具有法律約束力與實質制裁力,迫令唯利是圖之台塑集團就範!但李律師為何捨本逐末,只談『虛的』?

談判毫無公開透明約束力,縣長『來陰的』?
         其次,歷來與六輕間的政治談判,大多都是密室交易,結果也是出賣百姓!要如何最大程度杜絕之?唯有談判全程透明化,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須讓在地居民代表、關注六輕公害污染之在地公民團體、工業衛生/職業醫學團體及媒體/公民媒體/公民記者民主參與。

          此外,李縣府還須頒佈命令,縣長、副縣長或一級首長與六輕資方談判協商,一律須符合上述之公開透明民主原則,並只能於縣府會議室內進行,倘若縣長與六輕資方有非公開透明之接觸,立刻辭職!若雲林縣政府任何人與六輕資方私下接觸、酬酢、受其款待,縣長任用之首長或機要人員,立予免職,公務員則記兩支大過,並予降調。

          李縣長在選前一再強調絕對要與六輕『劃清界限』,然而現在才剛上任,卻立馬推動毫無公開透明約束力的六輕談判小組,莫非號稱正直的李縣長想要『來陰的』?

無『官、民、企三贏』,只有『民、勞、企三贏』
          第三,從來沒有所謂的『官、民、企三贏』,只有『民、勞、企三贏』,因為官也者,人民公僕,乃人民集體意志之執行者,何來官贏?倘若李縣長要玩真的,唯一證明就是積極推動『監察治理六輕自治條例』,確保一切談判公開透明與民主,如此,百姓、勞工才能贏得真正的安全與安心,企業也才贏得負責形象與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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