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

李縣長停發許可證示決心, 縣議會完成禁燒立法示真心



         5月6日有縣議員要求李縣長先停發六輕石油焦與煤之使用許可證(下稱許可證),否則禁燒自治條例就是假議題(請見自由報導)。

      本報必須澄清,我們雖曾於4月13日舉辦記者會,要求李縣長『先停發,再審議』,但如今,禁燒自治條例已正式排入雲林縣議會本會期議程,而『縣長停發許可證』與『縣議會審議自治條例』兩件事雖互有影響,卻互不衝突,應同步並進,方能加速實現雲林縣電業設備禁燒石油焦與煤。

      之前主張「先停發,再審議」之目的,是呼籲李縣長切莫推卸責任、轉移焦點,應優先履行停發許可證之行政職責;同理,現在禁燒自治條例既已正式排入議會議程,縣議員們若再找理由迴避審議,難道就不是推卸自己守護縣民健康的立法職責?

      我們再次呼籲:

一、 請李縣長展現禁燒決心,將許可證的審查過程與進度公開,開放公民全程參與,全程以電視、網路直播;否則,若再密室審查繼續發許可證給台塑,人民必看穿李縣長棄守職責,台塑也必有恃無恐,成為審議禁燒自治條例的巨大障礙!

二、請縣議員們展現支持禁燒之真心,力爭本會期三讀通過禁燒自治條例;否則,若有縣議員假借許可證之名義,迴避審議自治條例,就形同為台塑護航,也必導致縣府與議會相互卸責,人民生命健康就淪為政治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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