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文章轉載】自由開講》台灣空污大惡化,應盡速立法管制


◎葉光芃(醫師、「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起人、「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常務理事)


立法院應在本會期修訂相關法案,促成空汙2020年達標
2011年4月,在彰化醫盟主辦的「反國光石化萬人餐會」上,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當場簽署了「管制PM2.5承諾書」;馬總統也公開保證:「該修法的修法,都應立刻去做,務必要做到PM2.5納入管制。」;2011年年中立法院決議「管控PM2.5」;2012年5月環署公佈PM2.5管控標準:年均值15微克/立方米,預訂2020年達標!
4年過去了,台灣空污未見改善!
自2011年宣示管控以來,台灣的空污改善了嗎?以公佈管控標準的2012年為基準,2014年的PM2.5年均值,全台從28增至30,增幅7%;而中部4縣市更全面惡化:雲林縣從31.7增至32.6,台中市從30.5增至31.4,南投縣從32.7增至35.3,增幅8%;彰化縣從30.7增至34.4,增幅超過12%。中部各鄉鎮更不乏爆表者:麥寮站及二林站增幅近20%;南投站和沙鹿站增幅近25%。
美國藉履行計劃達標,台灣只空訂達標年限
在美國,為達成空汙改善目標,州政府有義務在定期內向中央提交該州具法律效力的「州履行計劃(SIP)」,且應符合:「禁止該州的排放超標導致其下風處的州不達標」的「友鄰條款」。若各州不及時提交SIP,或計劃被中央否決,將被強制要求執行由中央其所制定的「中央履行計畫(FIP) 」。
美國的履行計劃,一經批准,須嚴格執行;且為防止政府怠惰,納入公共問責機制,如中央未及時完成與SIP相關的職能工作,公民可要求法院責令中央採取行動;而個體公民亦可因各州或各個設施不遵守已批准SIP的規定而提起訴訟。
美國,就是透過這些嚴格的履行計劃,加上制裁和訴訟的威懾,成功確保在最後期限內達標。
反觀台灣,雖訂有空汚達標年限,卻無達標的履行計劃,才會在管控4年後,除出現上述PM2.5惡化之情況,2012年和2014年的PM10,竹山站亦從49.5增至62.3,增幅26%;麥寮站從52.9增至76.7,增幅45%等令人錯愕的情事!
立法院應盡速修法立法!
今年以來,台灣民眾「拒當空氣清凈機」的運動風起雲湧!嘉義市及埔里鎮,各自成立民間的「PM2.5空汙減量自救會」,埔里鎮長甚至帶頭「反空汙大遊行」。
回應台灣人民的期待,立法院應在本會期完成修訂相關法案,催生等同法律的履行計劃,讓台灣PM2.5能如期在2020年達標。
空污危害全民,不分藍綠,不分族群!值此馬總統就職7週年前夕,對照2008年馬總統就職演說的「人民奮起,台灣新生」,期許朝野立委奮起,共同攜手捍衛台灣的空氣品質!不必奢求將台澎金馬建設為「舉世稱羨的樂土」,先給台灣民眾一個可以放心呼吸的「健康空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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