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 星期一

請問李縣長,禁燒自治條例玩真玩假?



推動禁燒自治條例是假象?
  縣府送交的【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於四月27號出了程序委員會,正式進入議會審議....但議會議程僅在五月1518,六月1112四日進行審查,同一時間包含禁燒條例共有七項法案待審,空氣汙染情況已嚴重至此,自治條例的推動絕對刻不容緩。
縣長與議長的影響力
  根據自治條例在程序委員會審議期間,本電子報團隊探訪的多位資深縣議員表示:「縣長與議長在條例的推動上,各自有足夠的能量能動員黨團、政團讓條例過關。」
  但相對的,在繁雜的議事流程中,縣長與議長雙方在自治條例的推動上若另有他想,僅需遵循議事流程按表操課,本會期絕無暇使禁燒條例順利過關。
弔詭的議會生態
  縱然「別有盤算的縣議員」不集體缺席,不反動員,通常而言,雲林縣議員出席過半達22席之時間,已近中午,雲林縣議會中午比照公務員休息,所以,下午才依既定議程開始議事,光是排在審議石油焦與煤自治條例草案前之各式冗長報告性議程,只要逐字念稿,就將時間用光了,怎麼可能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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